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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2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101000

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政府投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进度、资金、安全、合同、档案、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履行水务局主要技术职能,为全县水利规划、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益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4年,完成石屏灌区工程、石屏县高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石屏县2024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等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驻施工现场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同时抽调人员协助局机关各科室工作,确保全县水利工程的招投标、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业务室、办公室、档案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水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10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805031.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5031.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8872.13元,增长3.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872.13元,增长3.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805031.88元。其中:基本支出3689391.40元,占总支出的96.96%;项目支出115640.48元,占总支出的3.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8872.13元,增长3.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461.65元,增长4.19%;项目支出减少9589.52元,下降7.6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9391.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03175.65元,占基本支出的97.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215.75元,占基本支出的2.3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5685.3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105.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640.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非税返还项目经费77808.4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网络费、临时工工资、职工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划拨23座水库勘测设计费缴增值税费及工作项目经费37832.06元,主要用于23座水库勘测设计费缴增值税费及工作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5031.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8872.13元,增长3.79%,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036.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5%,完成年初预算的85.99%。主要用于行政事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石人社发〔2024〕104号退休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445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66409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3%。主要用于工资及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整工资基数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4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石人社发〔2024〕104号退休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资产总额2646982.64元,其中,流动资产57461.27元,固定资产1989521.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872.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812.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680平方米,账面原值773763.4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2108.4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101111



附件【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008233343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