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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2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全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全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县委和州委统战部全面反映统一战线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开展统战一战线工作。协助州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组织和协调。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石屏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关工作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办公室、干部股、台湾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2024年重点工作概述

1.召开全县统战工作暨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会议,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推动“部办站点”向乡镇基层延伸,加强对各乡镇分类指导,9个乡镇实现统战办公室全覆盖,配齐统战委员、信息员,建设12 个基层示范点,畅通统战工作“最后一公里”,选派30名统战指导员到涉及单位,持续强化基层统战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2.坚持聚焦推动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工作法治化,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教,持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建立180余人的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基础信息库,实现宗教领域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举办石屏县宗教工作“三支队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全县宗教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依法依规管理场所的意识。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统战+”工作模式,整合资源,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载体,向非公经济人士群体宣讲形式政策32次。大力弘扬和传承屏商精神,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机制,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12期,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实地走访调研60余户企业,收集整理意见建议 56 条,解决各类问题诉求58件。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2次7人,年内实现党建、商协会注册登记、统战联络员“三个全覆盖”。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侨务工作组织和侨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侨务工作的网格和基础,截至目前,全县登记在册归侨4 人,海外华侨华人112人、侨眷187人、港澳台同胞及眷属13人,均逐级纳入全县8个乡镇、43个村(社区)属地网格和43个侨联网格中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37431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4310.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0367.38元,下降-4.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0367.38元,下降-4.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统战工作经费项目200000元,2024年民族专项目经费5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374310.81元。其中:基本支出4721910.25元,占总支出的87.86%;项目支出652400.56元,占总支出的12.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0367.38元,下降-4.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0040.57元,增长6.30%;项目支出减少-540407.95元,下降-45.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二是创建全国民族示范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21910.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6623.37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5286.88元,占基本支出的6.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2400.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民族工作专项项目经费260463.56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工作。

华桥事务项目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侨务工作组织和侨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侨务工作的网格和基础。

统战事务项目经费204937.00元,主要用于夯实统战工作基础,推进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统战工作“四个体系”建设,确保统战领域安全稳定。

宗教事务项目经费520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围绕凝聚统战力量、服务乡村发展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431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260367.38元,增长/下降-4.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6027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71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0%,完成年初预算的88.1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养老保险费用的增减。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136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费用的增减。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追加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民族团结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95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费用增减。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8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12.00元,增长/下降-0.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8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0元,下降-0.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元,下降-0.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0元,下降-0.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8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三公经费52700元,因年初经费有限,暂时调整15000元为公务接待费。最终公务接待费支出数与上年实际支出数相减少12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元,下降-0.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上年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0辆。上年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0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来自省、州级民主党派及相关部门分批到石屏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286.88元,比上年减少-16412.00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办公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59936.1元,其中,流动资产202584.61元,固定资产246153.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197.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437.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55.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45204.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附件)202508261050487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