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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3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301000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石屏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石机改办发〔2019〕74号)文件精神: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展陈部、社教活动部、库房管理部、文保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石屏县博物馆。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文物修缮保护卓有成效

1.积极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经费申报,争取各级文物补助资金。为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在文化和旅游局的指导下,我所积极配合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龙晖建设集团等单位,采取多种方式为低级别文物建筑筹集维修维护经费及有能力对文物建筑进行活化利用的社会力量,想方设法延续文物建筑生命,主动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多种渠道,为广大游客和当地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和文创产品,推进全县文旅融合发展。2024年,经积极宣传动员,由龙朋镇政府牵头筹资资金,修缮了位于龙朋镇巴窝村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张正堂私宅,有效保护了低级别文物建筑;在州、县气象局的支持、文化和旅游局的技术指导下,通过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授权在地企业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张正堂别墅出资修缮并进行活化利用;由异龙镇政府牵头、文化和旅游局技术指导、村委会组织,筹集资金对一般文物建筑仓家寨仓氏宗祠进行了抢险性修缮;安居公共租赁公司通过招商、招标方式对古城中的低级别建筑东正街33号、卖麻巷2号、观音寺巷13号,历史建筑诸天寺街21号、王家巷6号进行抢救性修缮并开展活化利用。

2.在不可移动文物方面,动员各方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坝心镇老街老年协会筹集资金,对州级文保单位五合村观音寺进行抢救修缮。许兰皋后人出资修缮许兰皋墓、对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工商联筹集资金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观音寺巷67号进行抢救性修缮。在可移动文物修缮方面,争取县人大资金10万元用于袁嘉谷书法字画修复。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石屏不可移动文物点多面广,多为土木结构建筑,且文物产权关系复杂,日常维护、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在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的同时,采定期和不定期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开展巡查、检查。

2.积极参与文物消防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对2023年至2024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作出的部署安排及上级部门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作部署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开展了岁末年初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汛期文物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1月9日——1月15日,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共检查文物保护单位105项(其中国保6项、省保10项、州保26项、县保39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9项),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函告各乡镇各部门,要求各乡镇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使用人)整改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隐患自查整改,以各乡镇自查+文物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督促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盗窃隐患、文物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情况等。重点加强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已开放利用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节假日期间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持续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3.落实责任,合力整改文物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排查存在的问题,县文旅、住建、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各乡镇、管理使用单位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一是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县文旅局于春节前购置5公斤灭火器500组分别发给9个乡镇,及时更换补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器,增加各级文保单位灭火器配置数量,累计覆盖了全县142项各级文保单位;分别向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发放消防水带10条,用于更换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损坏的消防水带,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处置能力得到提升。二是按照文物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乡镇责任,尽力完成各级文保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三是探索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在文物保护管理以及文物安全防护中的运用。针对全县文物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委托昆明辰巳钰科技公司共同开发了“石屏县古宅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的培训,督促各乡镇文化站、村委会及相关使用人安装管理系统的手机端APP,相关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巡查中通过扫码打卡即可报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文物部门通过后台信息及时获取各级文物建筑的保护情况,并指导乡镇文化站及时处理。“石屏县古宅管理系统”的开发使用,初步实现了网上远程监管62栋文物建筑的初衷,减轻了文物部门编制少、全面监管乏力的现状;通过手机扫码打卡记录痕迹,可随时掌握乡镇文化站及村委会的文物工作动态;及时发现文物建筑隐患并根据文物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加强古城文物建筑巡查检查,组织人员对古城内文物点开展巡查和宣传,及时向产权人或使用人反馈发现隐患,宣传用火用电知识,守护好文物建筑。此外,对博物馆和纪念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4.创新文物安全宣传方式。利用安全生产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消防宣传月等契机,通过博物馆进乡村、进校园活动等方式,在坝心镇和郑营小学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等知识,不断坚定文化自信,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

5.进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培训。为不断提高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意识,在文旅局领导下,举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2024年2月2日,在石屏古城尊经阁举办石屏县2024年文物消防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文物安全保护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实战能力。2月28日,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到石屏县开展全州消防救援队伍文物古建筑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全力提升救援队伍灭火能力及社会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处置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的实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通过讲座、实战演习等方式,不断强化文物建筑责任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责任人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让“安全无小事”的理念扎根于每一位文物建筑守护人心中。

(三)积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1.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进行田野调查,收集数据,不断充实和完善现在资料。

2.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四普平台网课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和红河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操作培训,学习四普工作相关要求,普查设备使用、数据采集录入等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4.组织普查队员开展现场教学,以石屏古建筑为样本,就文物描述、建筑年代、梁架、文物组成部分等进行现场培训,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队员业务水平。

5.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组织普查队员对三普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已掌握的新发现文物线索、普查过程中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按普查标准规范采集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四)探索文物活化利用

1.开展县域文物游径实践与探索。依托文物建筑及文物建筑所设立的公共文化空间,更好地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学生到文庙、袁嘉谷故居和海潮寺遗址,开展文物游径体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探索文化遗产服务教育的更多可能性。

2.配合开展石屏文庙传统儒学文化体验活动。通过传统文化的仪式,让学子们感受明正己身、尊师重教的魅力,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此次活动意在提醒后人敬重先师和认同先师教诲的礼仪。

3.在坚持文化生态保护前提下,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依托文化事业平台,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及人文化人才孵化路径,在石屏古城及异龙湖周边开展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实践与探索工作。今年以来,进行活化利用的文物建筑有县级文保单位正街铺26号杨氏宗祠、县城观音寺。

(五)袁嘉谷纪念馆工作

1.积极做好纪念馆的陈列展览、节假日公益讲解等工作,不断擦亮袁嘉谷先生这一文化名片,时刻提醒世人见贤思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讲好家教家风故事。

2.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纪念馆的知名度。2024年9月15日在袁嘉谷纪念馆举办一路清莲中秋茶话会,来自不同学校的20余名青少年欢聚一堂,诵读《水调歌头》《小池》《望月怀远》《月夜忆兄弟》、袁嘉谷先生的诗词《殿试诗》《游来鹤亭》等,通过齐诵一首诗,同饮一杯茶,共赏一轮月等活动,演绎中华传统文化以及石屏状元文化的风雅曼妙,用古朴传统的方式敬贺中秋佳节,宣传普及传统文化,感悟传统文化精髓,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2024年,石屏县博物馆县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已使用完毕。资金下达和使用都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免费开放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工作的开展:支付聘请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馆内水、电及相关运营费用。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等现象。

2.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划、部门预算以及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按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我馆建立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财务会计管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支出都用于免费开放的正常运转。

(七)免费开放工作执行情况

1.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2.完善基本陈列,丰富临时展览。为更好地发挥石屏县博物馆的社会宣教服务职能,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我馆坚持做好基本陈列展览。2024年,在原有基础上,对展品进行替换、调整,丰富展览内容。设有序厅、文物展厅、科举厅、书院厅、临展厅、学术交流区、文创产品展览中心以及山长室、师生交流、考棚等场景复原体验区、办公区等。2024年,引进展览2次。5月10日,普洱市博物馆至石屏县举办“普洱茶历史文化展”既是增进两地文化交流,又是两地博物馆结合自身条件创新工作方法的体现,旨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架起一座博物馆与民众之间沟通、互动的桥梁;202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举办“朱仲元松竹兰书画展”,展出省内知名书画家朱仲元先生作品20余套。展览在受到广大市民关注。

3.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做好线上展示工作。在线下举办各类展览、对外进行巡展、组织开展各类社教活动的同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让广大民众足不出户也能参观博物院各类展览,了解博物院的工作动态。完成微信公众号线上博物馆发布20余次。

4.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落实文化惠民。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更换报废展厅灯具、更换石屏县博物馆监控设施、提升库房业务用房环境等。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外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文博工作水平,并做好讲解员培训、社教活动培训,努力提升讲解员讲解接待能力。2024年,开展讲解员培训讲座2次,针对各种接待团体,从如何灵活讲解、接待礼仪、向导服务等内容开展培训,并严格执行讲解员管理制度,规范讲解员形象,全面提升讲解员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5.2024年,博物馆对外免费开放天数达超过310天。免费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开放时间与公众的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节假日和学校假期适当延长开放时间。2024年,截至10月10日,石屏县博物馆共接待游客133906人次,其中青少年4万余人次;袁嘉谷纪念馆共接待游客103075人次;云台门分馆共接待游客1.5万余人次。馆内的安防、服务、组织、领导等工作在实践中得到很大提升,充分发挥了博物馆作为区域文化窗口的功能与作用。

6.开展社会教育活动,提升美誉。石屏县博物馆注重社会教育职能的发挥,2024年结合陈列展览、临时展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社教活动,共计9项大活动,30余项小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了博物馆“第二课堂”的作用。石屏县博物馆联合袁嘉谷纪念馆开展“博物馆进校园活动”,在石屏郑营小学展出袁嘉谷先生生平展览,全校300余名师生参加;在坝心镇,开展“博物馆进乡村活动”,并宣传文物保护法。我馆活动充分利用“流动博物馆”这个平台,开展“流动博物馆”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全方位、立体式讲好石屏故事,真正做到“让文物说话、让历史发声”。在国际博物馆日,围绕主题“博物馆致力于教育和研究” ,石屏县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推出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古建筑图片展“我心中最美的石屏古建”活动、“章扬文韵”袁嘉谷印章集章活动、“章成美景”博物馆龙门套章打卡、干花DIY材料压花书签、“‘扇扇’若水”——扇面绘制、打卡石屏古城4个博物馆等活动。参与人次达500余。在暑期,举办八雅”主题夏令第营活动。由石屏县博物馆宣教部同来自各个高校的云南省大学生“返家乡”和“扬帆计划”的实习生,进行组织与策划。课程策划紧紧围绕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八雅”,串联石屏文庙、袁嘉谷故居、玉屏书院等文物古迹,让孩子感受石屏古城与传统文化的魅力。在各大节假日,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元旦假期,举办元 辰 夙 愿体验活动、冬月新章·打卡活动、元旦·故事会;腊八节,石屏县博物馆联合古城各单位、企业在文庙门口开展腊八节系列活动,施腊八粥、义诊,在冬日送温暖;春节期间,举办集章打卡、公益讲解、古城寻宝、游子论坛、戏剧公益演出活动;五一期间,举办书法临帖体验活动、书签团扇DIY活动、集章打卡等活动;中秋节,在袁嘉谷纪念馆举办“齐诵一首诗,同饮一杯茶,共赏一轮月”活动;在国庆期间,进行公益讲解,总共28场,服务游客一万余人。

7.积极开展文创产品开发。石屏县博物馆积极开展文创开发工作。结合石屏文化特点,设计开发出了馆藏系列手机壳、屏阳十二景书签、手工香囊、袁嘉谷状元试卷、原创手提袋、原创明信片、冰箱贴等文创产品,2024年推出“文城觅迹”文创盲盒,指引游客探幽石屏古城,实用且具有纪念意义,受到了观众和游客的一致好评。

(八)馆藏文物的科学保护和保管工作

1.文物征集。2024年征集藏品3件套,为王荣中先生书法2件、朱仲元先生中国画1件。收藏于石屏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具备保管条件。

2.文物修复。第12批为2023年云南省文物局的可移动文物项目,项目已立项、方案已通过,完成竞争性磋商工作,已签订合同,因财政未予清算,未按合同支付资金,经过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和班子会的决议,为规避文物修复期间因未支付资金造成文物滞留修缮方的风险,暂不送修。

3.预防性保护。在库房文物预防性保护方面,定期对库房内和展柜内的文物进行防虫防霉处理,建立健全文物档案。 目前,文物展厅与山展室恒温恒湿设备因使用时间过长,大部分已失灵,出现展厅展柜湿度过高的现象,部分展出文物出现发霉情况,9月23日,文物展厅书画展览已撤出。2024年,继续执行2021年立项成功的石屏县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项目资金100万元,执行10万,其余已被统筹,无法执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零报告,公开的表格为空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57025.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025.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7434.38元,下降9.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7434.38元,下降9.1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2024年度总收入比上年减少原因:2024年度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及石屏县博物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补助经费减少,上级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减少,故2024年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57025.37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273.46元,占总支出的79.62%;项目支出398751.91元,占总支出的20.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7434.38元,下降9.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335.18元,增长7.25%;项目支出减少302769.56元,下降43.1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4年度总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2024年度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及石屏县博物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补助经费减少,上级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减少,故2024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8273.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1547.85元,占基本支出的9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725.61元,占基本支出的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751.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县级免开经费,2024年支出50000.00元;石财预〔2024〕1号石屏县博物馆县级免开经费,2024年支出99211.92元, 2024年合计支出149211.91元。主要用于支付展览费及博物馆纪念馆办公费、水费、电费、网费、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安保保洁物业管理费等。 2024年自办、引进、合作举办、外展数量5个。

2.红财教发〔2024〕20号石屏县博物馆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补助经费,2024年支出3094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2台等。

3.石财预〔2024〕1号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给予解决石屏文庙环境整治经费的建议)专项经费,2024年支出199950.00元,主要用于文庙内的绿植补配、维护费、添置文庙授课所用桌凳30套费、文庙内建筑及历史说明牌制作费、安全巡逻安保人员及保洁人员服务费。项目的实施使文庙整体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为延续文庙教育功能,开展传统文化惠民活动提供了优良的场地保障。

4.石财预字〔2024〕第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经费,2024年支出1865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保险费、油费、车辆维修维护费、车辆平台终端运行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025.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7434.38元,下降9.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文庙内的绿植补配、维护费、添置庙学授课所用桌凳30套费、文庙内建筑及历史说明牌制作费、安全巡逻安保人员及保洁人员服务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2658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石屏县博物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上级补助经费增加,上级补助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决算数超预算数1.14%。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57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完成年初预算的57.4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26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故决算数超预算数6.8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0.00元,决算为18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6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86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6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6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86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6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批复》(石政复(2024)92号)文件,将公务用车1辆划转到县文物管理所。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2152651.48元,其中,流动资产54510.32元,固定资产366024.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0000.00元,无形资产3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629116.4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600.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160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4.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301111



附件【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82105020074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