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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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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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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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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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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101000
石屏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参与职能。工会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2、维护职能。工会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即工会代表和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3、建设职能。工会吸引和组织职工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4、教育职能。通过工会这个特殊学校,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业务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网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女工部。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职工服务中心(无法人未独立核算,账务在石屏县总工会核算)
2.石屏县工人俱乐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石屏县总工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摘编》学习。持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和“劳动者风采”宣传,全面提升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荐石屏县帅虹豆制品有限公司普顺朝为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石屏县绣美彝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华为第八届云岭工匠年度人物,石屏县东风小学童冬梅、石屏县人民医院马芸燕入选红河职工(劳模工匠)宣讲团。石屏县北门豆腐厂生产车间、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屏米轨小火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乘务组获“红河州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氛围。
2.发挥职工文化阵地作用。加强工人俱乐部、职工书屋、职工剧场等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举办手机摄影、国画、古筝、声乐及游泳、乒乓球、健身操等文体艺术培训班7期,495名职工参加。推进书香机关、书香家庭创建,联合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举办职工阅读分享、书法公益活动6场次,钟瑞等3个职工家庭获“云南省书香家庭”荣誉,选送的独舞《花腰带》等6个视频作品分别获云南省职工独唱独舞独奏比赛红河州选拔赛二等奖,全州职工家庭亲子诵读活动、“玫瑰书香·心向未来”诗歌朗诵比赛三等奖。先后组织500余名职工参加县级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百人职工合唱团亮相石屏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异龙湖金秋大型交响音乐会,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3.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各级媒体平台、刊物刊播新闻、信息135条。主动融入县委领导下的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做好职工队伍思想状态调查,做好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督导16次、专题培训及分析研判7次,及时办理“12351”平台派单工作事项7次,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和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4.推进工会法治建设。以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为重点,深入企业、基层工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职工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在线答题活动2场次,增强职工国家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配合做好社区矫正法施行情况执法检查,积极参加“扫黄打非”等工作。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2次、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4次,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监督员7名,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5.推进产改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好工会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作用,产改工作列入县委深改委工作要点、县委年度督察事项、党建带群建2024年工作要点。召开石屏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暨产改述职评议会议,制定2024年度县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产改工作责任清单和推进产改责任分工方案,开展专项督查1次,压实成员单位、试点企业责任。以试点促示范,推动产改工作提质扩面,石屏县帅虹豆制品有限公司被省总工会确定为企业(工业园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省级试点单位。大力实施“优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成功举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在全县范围内选树命名首届石屏豆腐工匠10名,持续为产改注入动能。
6.激励职工创新创效。深入开展以“团结奋斗促跨越、咱们工人有力量”为主题的劳动和技能竞赛,高质量举办红河州第一届豆制品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圆满完成“同饮红河水 共筑匠心梦”云南与越北四省首届职工技术技能交流“同绣一幅画”活动各项工作。在豆制品企业中开展劳动竞赛,共20余家企业1000余人参加。先后组织68名职工参加全州陶瓷装饰工、茶艺师等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0名职工获奖。石屏县品之佳豆腐坊娄升、石屏县绣美彝山刺绣专业合作社王跃枚分别获全州豆制品制作技能竞赛、手工刺绣技能竞赛一等奖,在职工中掀起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热潮。积极推进“三室一站”建设,申报云南省石屏县花腰豆制品工贸有限公司花腰豆制品研发工作站为第七届省技师工作站,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工作室为第七届省职工创新工作室,积极申请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补助资金,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
7.加强职工关心关爱。常态化开展春节、中秋国庆“送温暖”和“夏送清凉”活动,慰问在档困难职工、异龙湖保护治理一线职工、农民工、乡村医务人员等2713人,发放慰问金100.45万元。发放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春节慰问金1.85万元,县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奖金6万元。关注职工身心健康,开展职工心理健康讲座3场次,免费为48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
8.加大困难职工帮扶。认真落实困难职工帮扶“1+10”文件,实现帮扶常态化、长效化、日常化。全县在档深度困难职工3户,相对困难职工4户。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向26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11.8万元。组织全县189家单位14863名职工参加云南省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收缴互助金178.34万元,参互率100%。已补助1601名职工110.67万元,构建职工抵御疾病风险屏障。
9.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中行动”、“微心大爱”暖心行活动,着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3次,组织500余名职工参加安全应急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1场,提升职工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协作模式,建立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成立县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组建调解员队伍,召开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1次,构建职工维权服务新模式。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组织在档困难女职工进行两癌筛查体检。举办暑假“会暖春芽 墨润童心”爱心托管班1期,“六·一”期间向53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困难职工子女发放课外书159册。
10.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好厂务公开制度落实,积极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的建制率均保持在100%,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90%以上。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做好到期合同续签、符合条件的新签工作培训指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1.推进职工普惠服务。做好创业扶持,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农民工申请创业资金100万元。推进职工疗休养普惠化,组织劳模、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8类群体69名职工参加疗休养。拓展职工服务阵地功能,在9个“工会驿站”向户外劳动者免费提供防暑降温物品,新建“工会驿站”1个。全面完成县职工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为职工群众提供艺术培训、体育健身、知识阅读等服务,累计服务职工500余人次。成功举办“会聚良缘”职工交友联谊活动,100余名职工参加。面向职工开展“以旧换新”普惠活动,让职工在稳增长促消费中得实惠,提升生活品质。
12.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推广使用扫码入会,深入开展25人以上企业、货车司机、货运企业摸排调研,积极推动“三新”领域建会入会工作。成立了县交通行业工会联合会,实现对货运企业、网约车公司的有效覆盖。全县工会组织272个,工会会员14192人。申报大桥乡工会联合会乡镇“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宝秀镇工会联合会乡镇“职工之家”建设,龙朋镇工会联合会乡镇“职工之家”建成投入使用,职工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3.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工会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开展爱国卫生、异龙湖保护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17次,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走深走实。落实部门联村责任,职工包保175户村民,定期不定期深入沿湖村庄开展政策宣讲、卫生巡查保洁,助力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发挥石屏县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职工剧场”阵地作用,开展普惠演出6场次,惠及职工300余人,促进民族文化交流交融,推进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金秋行动,各级工会直接采购38万余元、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30万余元,帮助销售旅游等服务276余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4.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加强工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会干部学习培训5次,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70余人次,3名职工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大力推行“三化三法”,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县总工会成功创建为红河州节约型机关。加强工会经费审计和资产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县总工会内控制度,引入第三方审计力量对30个工会组织进行经费审计,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为各项工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5.加强工会党的建设。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党建带工建机制,促进党建和工会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与县总工会十四届二次全会同步召开全县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措施,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读书班、警示教育5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097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979.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497.52元,下降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497.52元,下降5.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石屏县“粮安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710979.93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858.31元,占总支出的94.56%;项目支出93121.62元,占总支出的5.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6497.52元,下降5.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508.86元,增长2.37%;项目支出减少144006.38元,下降60.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石屏县“粮安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7858.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1137.83元,占基本支出的94.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720.48元,占基本支出的5.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21.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困难职工送温暖项目经费89667.00元,主要用于中秋国庆慰问豆制品行业一线工人。
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经费3454.62元,主要用于征订党报党刊及办公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0979.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6497.52元,下降5.86%,完成年初预算的83.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080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中秋国庆送温暖慰问,办公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61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8%,完成年初预算的40.0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遗属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工作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52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医保发〔2024〕11号文件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事业人员30%奖励性绩效住房公积金和行政(含参公)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奖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20.48元,比上年增加247.79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总工会资产总额1212.36元,其中,流动资产1212.36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4.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五)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101111
附件【石屏县总工会202508260425553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