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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5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200301000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异龙派出所、异龙湖派出所、坝心派出所、宝秀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大桥派出所、牛街派出所、龙朋派出所、哨冲派出所、龙武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在职编制人员数量和其他人员数量。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人(离休0人,退休7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石屏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六个严防”、“三个确保”的安保总目标,以“平安石屏”为主线,以治安打击整治任务为抓手。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县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7405988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79880.85元,占总收入的99.3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26180.61元,下降5.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23180.61元,下降5.31%;其他收入减少203000.00元,下降29.72%。主要原因是因财力有限,本年预算项目收入未达到预期、项目资金执行力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74580519.11元。其中:基本支出66965192.80元,占总支出的89.79%;项目支出7615326.31元,占总支出的10.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93817.36元,下降5.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48905.49元,增长2.52%;项目支出减少5842722.85元,下降43.41%。主要原因是因财力有限,本年预算项目收入未达到预期、项目资金执行力下降;本年执法执勤车辆采购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安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965192.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97871.9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67320.90元,占基本支出的8.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安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15326.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3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79880.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6%。与上年相比减少4123180.61元,下降5.3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根据工作需要追加的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96849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7%。主要用于本单位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不纳入本级年初预算,由上级资金单位纳入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864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完成年初预算的70.52%。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安家建房补助和、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0099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9%。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本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两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本年有新增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61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包含存在职人员工资扣缴部分和单位承担部分组成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新增公积金基数总量变动造成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0元,决算为193870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4704.74元,下降49.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751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78%,完成年初预算的75.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0元,决算为1186909.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22%,完成年初预算的7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4712.12元,下降61.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8572.62元,下降3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2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2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870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4704.74元,下降49.6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75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0元,决算为118690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车购置计划比上年减少、本年未产生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204712.12元,下降61.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8572.62元,下降3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2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执法执勤用车更新购置需求比上年减少,随之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减少;本年未产生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购置车辆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使用时间长、车况较差无法保障行车安全,影响执法执勤业务正常开展。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接待产生的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9407.39元,比上年减少319856.89元,下降6.30%,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本级财力有限,财政收入未达到预期;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等必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65791915.43元,其中,流动资产3871218.05元,固定资产58543621.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00739.57元,无形资产1576336.2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18520.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50932.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4400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2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9267.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25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6762.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78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133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200301111



附件【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5082605043079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