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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85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401000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站承担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经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内设有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财务室、站长室、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遗属1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工作

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红河州民政局、红河州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红农联[2024]9号)精神,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规范化,积极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全县9个乡镇,115个涉农村委会(社区),1446个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276220人,其中: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135792人。全县共排查出“两头占”人员405人,(其中妇女335人,残疾人3人);“两头空”人员798人(其中妇女457,人残疾人5人)。目前已化解 “两头空”人员182人(其中妇女128人)。化解 “两头占”人员109人(其中妇女95人)。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红河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红农发〔2024〕14号)有关要求,我县自6月起,开展了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采用自查自纠和全面清查的方法,首先组织各村(组)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的情况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力求通过自身力量,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于6月23日前形成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其次由乡镇对2022年以来辖区内情况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摸排。汇总形成涵盖四块内容的问题清单:一是2018年以来各乡镇审计、巡察、检查、信访举报等发现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问题,至今还未整改的问题;二是各乡镇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的情况全面排查出的问题;三是2023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中发现但还未整改的问题;四是各村(组)自查自纠问题。通过清查,共发现问题311个(基中资金管理方面235个、经济合同方面28个、资产管理方面14个、资源管理方面13个、集体债务方面9个、工程管理方面2个、其他问题10个),涉及金额502.2万元(不包含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各村组认真整改。

(三)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经营纠纷调仲裁工作

1.进一步加快土地规模化流转步伐。2024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总面积为64506.22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总面积732亩,出租(转包)57389.13亩,入股(股份合作)59.09亩,其他方式流转的632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亩均价格为1125元,重点流入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完成合同备案218份。

2、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2024年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和仲裁培训班1期,参训人数40余人,开展宣传1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全县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0起,仲裁1起。通过解决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工作管理监督,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大局的稳定。

(四)加强培育家庭农场

截至目前,全县通过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605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48个,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建设。

(五)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的账套共1533套,代管集体资金总额2.05亿元。农村财务管理实现电算化、规范化。有效控制了村组资金乱收乱支及贪占挪用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及时防止农村集体“三资”的流失,增加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完成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建立账套1561套,初始化1561套。

(六)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定期对账工作

按照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建立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定期对账工作机制》,积极完成对账工作,2024年三季度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830.17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657.64万元。

(七)扎实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工作

严格按照农经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扎实做好农经统计各项工作,坚持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审核“双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报送各类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农村动态、判断形势、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高标准地完成好各级下达的农村经营统计报表14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2693169.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3169.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4770.40元,下降1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4770.40元,下降16.5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部收入来自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项目减少,在职人员虽然增加,但基数减少,收入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2694902.06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092.30元,占总支出的99.67%;项目支出8809.76元,占总支出的0.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5138.73元,下降17.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846.60元,增长0.67%;项目支出减少572985.33元,下降98.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在职人员虽增加但基数相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6092.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5696.73元,占基本支出的97.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395.57元,占基本支出的2.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09.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经费支出1427元,主要用于农村合作经济支出,全县培训农经统计人员40余人次,全面完成农村经济信息统计报表14套的培训支出。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办公费的支出。

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项目资金支出65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2024年土地确权工作经费支出1732.76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即土地确权后续业务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169.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减少534770.40元,下降16.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14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0731.26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891.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039.7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800元。死亡抚恤支出7940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05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460.5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8253.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42.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2369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816618.8元,项目支出8809.76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650元,农村合作经济1427元,农村社会事业5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732.7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2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9627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755.00元,决算为1346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9.48元,下降3.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33.00元,决算为13460.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2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9.48元,下降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755.00元,支出决算为1346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9.48元,下降3.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33.00元,决算为1346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2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13460.52元,本年度因项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相应减少,费用相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39.48元,下降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项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相应减少,费用相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经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特别说明的情况,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3372245.5元,其中,流动资产3291146.8元,固定资产8109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55662.1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2524.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10.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3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1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0.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60.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长期应付款3334610.7元,主是2000年清理基金会时向财政的借款,要等基金会的借出款收回时才能归还,应缴财政款11.02元,要等下月上缴,其他应付款1320.08元,主要是房屋押金和个税,押金租房还在租用中,不会退还,个税要等下月上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401111



附件【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