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
-
索引号/2025-00862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8-27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401000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及畜牧业,综合管理全县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和生态农业、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种畜禽管理、饲料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担负着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及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完成:夏粮播种面积13.84万亩,产量达2.78万吨;完成秋粮播种面积25.36万亩,预计产量达9.24万吨。全年油料播种面积2.45万亩,产量0.28万吨。
2.不断做优特色产业。突出抓好蔬菜、规模养殖、水果、生物药材等四大产业。白萝卜10.5万亩、辣椒5.8万亩、结球甘蓝6万亩、大白菜1.3万、菜豆1.1万亩,其他蔬菜12.1万亩。杨梅14.03万亩,火龙果2.31万亩、桃2.08万亩、蓝莓面积1.5万亩、梨1.08万亩、苹果1.07万亩,其他水果面积4.23万亩。预计生猪出栏77.8万头,肉牛出栏4.4万头,肉羊出栏11万只,家禽出笼244万只,实现肉类总产8.4万吨,禽蛋产量1.1万吨。生物医药累计种植面积预计1.39万亩,产量0.1549万吨,预计实现产值4218万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经济合作科、计划与发展规划科(重点项目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特色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乡村建设促进科、乡村帮扶科、社会帮扶和东西部协作科、市场信息与科教科、科技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78575766.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274938.67元,占总收入的83.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300828.04元,占总收入的16.9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136497.25元,增长34.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869669.21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该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全部并入我单位;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增减;事业收入0.00元,无增减;经营收入0.00元,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增减;其他收入增加47266828.04元,增长139020.08%,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红塔银行拨入石屏县乡村振兴局的石屏县田园综合体项目资金并入,故变化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31290032.62元。其中:基本支出7691123.54元,占总支出的3.33%;项目支出223598909.08元,占总支出的96.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839972.70元,增长11.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67475.08元,增长47.2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人员并入及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增加21372497.62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为原乡村振兴局并入,其项目资金一并并入,支出较大;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增减;经营支出0.00元,无增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1123.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46742.46元,占基本支出的90.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438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598909.08元。具体如下:石财预调整〔2024〕1号2023年省级龙头企业奖补资金支出1224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4〕74号异龙湖农田退水防控项目资金支出210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4〕45号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资金支出1180000.00元,红财农发〔2024〕45号石屏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000亩)第二批专项资金支出777600.00元,石财预〔2024〕1号巩固脱贫成效工作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4〕218号2024年农业农村工作经费支出760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2023年云南省农业农村主要畜禽监测调查项目资金支出9541.95元,红财农发〔2024〕51号石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中央第二批)资金支出1270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4〕213号2022年红河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支出1191000.00元,红财农发〔2024〕11号石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支出1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4〕24号2024年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项目经费支出40000.00元,红财农发〔2023〕123号石屏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支出26889342.14元,红财农发〔2024〕24号2024年省级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元,红财农发〔2023〕50号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资金支出1981.05元,石财预调整〔2024〕128号2024年第一批县级前期工作经费/石屏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项目经费支出150000.00元,红财农发〔2024〕24号2024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项目经费支出8600.00元,红财农发〔2024〕43号2024至2025年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资金支出3747600.00元,石财预字〔2024〕2号2021年石屏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石财预字〔2024〕2号石屏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104号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9400亩)资金支出10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104号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7000亩)资金支出479000.00元,红财农发〔2023〕50号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第二批资金支出4636402.42元,红财农发〔2023〕50号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9400亩)第二批资金支出3408226.64元,红财农发〔2024〕19号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23666404.45元,红财农发〔2023〕50号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7000亩)第二批资金支出2510678.23元,红财农发〔2023〕101号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资金支出7905500.00元,石财预字〔2024〕23号石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3〕129号2024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支出630000.00元,红财农发〔2024〕7号2024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281000.00元,红财农发〔2023〕115号石屏县2024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6203845.80元,红财农发〔2024〕81号石屏县2024年项目管理费资金支出689974.20元,红财农发〔2023〕115号石屏县2024学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3565500.00元,红财农发〔2024〕95号石屏县2024年项目管理费第二批资金支出860000.00元,石屏县异龙湖北岸和美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支出160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4〕1号上海精准平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552.00元,石财预字〔2024〕17号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自付)项目资金支出253999.90元,红财金发〔2023〕62号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259466.90元,石财预调整〔2024〕1号2023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500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4〕1号2023年度农业保险州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支出447893.40元,石财预调整〔2024〕1号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3153800.00元,红财农发〔2024〕39号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资金支出570000.00元,红财农发〔2023〕120号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44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267338.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增加31672302.14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人员及项目均并入我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6928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科技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科技补助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364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144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932601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4%。主要用于农业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控、生产救灾、高原特色项目资金、土地确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厕所革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9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生猪外调项目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69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00元,决算为45013.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42161.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6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4191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元,决算为28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行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222.34元,增长52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222.34元,增长52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52.00元,增长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库款紧张,不能按实际支出列支费用,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致使变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产救灾情况勘查,农业保险工作、非洲猪瘟防控、动物防疫防控、人居环境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农机管理、渔业管理、植保植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济、农业技术推广、执法质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调研及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381.08元,比上年增加401817.4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财政库款紧张,我部门的部分支出不能及时清算,致使变化幅度较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资产总额397230274.53元,其中,流动资产74731396.22元,固定资产1,113,26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21,147,035.05元,无形资产238,583.26(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257221.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2521.6元,在建工程增加102293564.8元,流动资产增加63629651.5元,无形资产减少113472.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082.73元(该收益为2020年我单位有偿转让房屋给龙晖公司收益尾款);出租房屋面积、账面原值,因与办公楼合并记账,故无法分离价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8960.6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1600.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4000.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综合实力持续提升。预计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82.05亿元,同比增长5%。预计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 21377元,同比增长9%。2024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9.2万亩,预计产量达12.02万吨。其中完成:夏粮播种面积13.84万亩,产量达2.78万吨;完成秋粮播种面积25.36万亩,预计产量达9.24万吨。全年油料播种面积2.45万亩,产量0.28万吨。
2.不断做优特色产业。突出抓好蔬菜、规模养殖、水果、生物药材等四大产业。一是蔬菜生产情况,2024年全县预计蔬菜种植面积36.8万亩,预计产量99.26万吨。其中白萝卜10.5万亩、辣椒5.8万亩、结球甘蓝6万亩、大白菜1.3万、菜豆1.1万亩,其他蔬菜12.1万亩。二是水果生产情况:2024年全县预计水果种植面积26.3万亩,预计产量27.5万吨。其中杨梅14.03万亩,火龙果2.31万亩、桃2.08万亩、蓝莓面积1.5万亩、梨1.08万亩、苹果1.07万亩,其他水果面积4.23万亩。三是规模养殖。预计生猪出栏77.8万头,肉牛出栏4.4万头,肉羊出栏11万只,家禽出笼244万只,实现肉类总产8.4万吨,禽蛋产量1.1万吨。四是生物医药累计种植面积预计1.39万亩,产量0.1549万吨,预计实现产值4218万元。
3.推进农业投资建设。目前(2024年)全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共完成入库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3.31亿元,1-8月完成6.30亿。一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2023结转任务建设:2023年结转面积为4.269万亩(新建),截至目前,建成面积2.56万亩;2024年主要实施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4500万元,建设面积5万亩(其中:新建3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截至目前,完成投资7809万元,建成面积2.58万亩(新建1.15万亩,改造提升1.43万亩)。二是推动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8个规模养殖场及4户生猪散养户新建、扩建、改造圈舍、良种引进、贷款贴息等进行扶持。项目计划总投资1334.0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补助498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总投资1282.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96.15%,中央资金拨付403.76万元,项目计划于12月份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三是实施龙朋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二期项目包含子项目3个:绿色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废弃菜叶处理项目、智慧交易市场建设项目,2024年7月收到资金下达文件,目前项目已经进入实施阶段,预计2025年底前可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4.推进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1)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蔬菜、水果、规模养殖等重点产业。预计全县三季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产值全产业链产值达173.09万元,同比增长5.83%。
(2)加大品牌打造工作。石屏杨梅入选2024年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开展了石屏县2024年十佳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杨梅节系列活动,做好杨梅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石屏县 “三个零”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420万元,一期项目基本完工。完成标准化大棚建设面积约380亩;完成农业辅助用房钢架结构、墙体、屋顶建设675平方米,完成40㎡活动板房5间;改建机耕道120m、新建机耕道393m、新建生产道2276m,土地平整完成58亩;完成进水池一个,500m³蓄水池六个;新建灌溉主管4000余米,完成了抽水泵站、室外电源等生产设备建设。2024年第二、三季度共完成三个零蔬菜种植305亩,第四季度计划种植1045亩。
(3)抓实“绿色(有机)”认证。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及名特优新农产品任务数8个。截至目前已颁证完成绿色食品7个产品;已报送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待评审6家主体、21个产品;续展已报州、省级评审3家主体、4个产品;待组织材料上报州级4家主体11个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产品,已完成目标任务数。现已开展培训2期100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余份。
(4)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继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2024年,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增至74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4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一般龙头企业37户。石屏县帅虹豆制品有限公司正式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了石屏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0”的突破。其次,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支持中小微农业企业加快发展,培育运行管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目前,全县农业企业达12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至361家,有示范社19家。全县认定的家庭农场605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48个,
(5)加强农业科技推广。2024年完成旱地优质稻示范推广3246.1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301亩,2024年石屏蔗区甘蔗面积18100亩。预计完成牛品种改良6360头(其中:冻改4330头,良种牛本交2030头),完成猪杂交改良63670胎次,种植牧草10470亩、青贮饲料13420吨。水稻机耕面积98000亩,机直播3000亩,全程机械化完成0.15万亩;玉米机耕面积110000亩;马铃薯机耕面积38960亩,马铃薯机收面积4500亩,全程机械化完成0.15万亩;小麦机耕面积59860亩,植保面积12256亩。小麦机收1.06万亩,全程机械化完成0.7万亩。
(6)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活动。结合石屏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整治行动、杨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及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石屏县农科局深入生产基地开展巡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489户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主体96户次。共立案办结农资案件10件。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加大农产品抽检监测力度,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和定量检测不少于1.8批次/千人(469批次)的任务,实现定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8%的目标。三是开展杨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组建工作组,联合6个乡镇农科人员开展入园宣传、巡查指导,组织技术宣传培训。在巡查检查中,对全县杨梅产品开展抽检监测,2024年,共完成杨梅专项快速检测4259批次,其中合格4199批次,不合格60批次,合格率为98.59%;完成杨梅专项定量抽检70批次,未收到不合格通报,其中:配合州级完成抽检19批次,县级独立抽检监测51批次。四是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继续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对全县情况开展摸排,把豇豆主体全部建档立卡。加强对豇豆种植户的宣传培训和指导。与州植检植保站合作,在坝心镇创建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1个,面积10亩,带动了全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制订县级抽检计划,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抽检。
5.不断加强科技管理。一是推进全县R&D经费投入工作。大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工作中积极推进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工作的有序开展。2024年1至3月,指导22家规模企业投入研发经费统计上报,投入总量为8434.1万元。获省州研发补助51万元。二是开展企业申报工作。组织云南石屏嘉泰彝蔬食品有限公司、石屏相顺农业有限公司、石屏东门街食品有限公司、石屏县羽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石屏先农正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红河锦辉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申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通过认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方案,组织石屏县恒誉实业有限公司和石屏一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石屏花腰豆制品工贸有限公司和石屏先农正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库培育。三是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相结合,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申仕康教授为团长的省州县联合团队成立的云南省石屏县甜菜产业科技特派团2024年下达经费100万元;石屏县华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云南农业大学园林园艺学院教授武绍波申报云南省科技厅乡村振兴科技专项-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石屏杨梅绿色种植与加工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2024年下达经费100万元;2024年我县10人被认定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组织全县31人申报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省科技厅下达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34万元。四是发挥特色产业优势,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组织石屏县华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验收。组织云南红河锦辉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2025年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认定。
6.加大农村基层管理。一是做好土地流转及土地经营纠纷调仲裁。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总面积为64506.22亩,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0起,仲裁1起。二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共发现问题311个(其中资金管理方面235个、经济合同方面28个、资产管理方面14个、资源管理方面13个、集体债务方面9个、工程管理方面2个、其他问题10个),涉及金额502.2万元(不包含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各村组认真整改。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全县各乡镇共受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1340份,已审批1307宗,审批率97.5%,审批面积170445.18平方米,宗均面积130.41平方米。
7.全面推进异龙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4年异龙湖流域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面积达7.6497万亩。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科学施肥技术培训8场400人次,完成冬马铃薯“三新”集成技术示范1.3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1.82万亩。正在实施旱地优质稻示范推广(替代蔬菜种植)2954.81亩、稻谷绿色高质高效示范0.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约2824.9亩。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宣传培训15场868人次,发布病虫情报10期,完成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12.55万亩次。
8.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两污”治理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一是推进全县农村厕所革命。本年度卫生户厕开工3800座,完工3800座,建设完成率100%;卫生公厕开工10座,完工10座,厕所建设目标任务均已完成,目前处于验收和信息“系统”录入阶段。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红黑榜”制度,促进村容村貌持续提升,共清理生活垃圾15099.9吨、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5508.25吨、村内水塘312个、沟渠764.2千米、村内淤泥10497吨、残垣断壁355处、小广告2484条。三是推进绿美丽乡村建设。2024年,省州安排我县的目标任务是建成1个绿美乡镇(大桥乡);建成96个绿美村庄,其中:2个省级绿美村庄、94个州级绿美村庄。指导推进7个绿美乡镇建设点位和71个绿美村庄建设点位。 绿美乡镇建设涉林指标完成绿化面积370㎡,现完成植树量165株,现已投资4.4万元。绿美村庄建设涉林指标完成绿化面积12050㎡,现完成植树量3059株,现已投资201.95万元。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1)坚守防贫底线,强化动态监测。一是常态开展监测。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健全集监测、预警、扶持、保障为一体的“1+4”动态监测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制定发放申报政策和帮扶政策“明白纸”65550份。坚持多方位联动、多层面预警、多角度研判、多维度核查、多渠道帮扶,做到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每周走访排查,乡镇每半月分析研判,县级每月核实比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动态监测和帮扶体系,确保立体监测不漏一人、结对帮扶不落一户、风险消除不落一项。二是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对全县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走访排查,做到精准识别“应纳尽纳”、精准施策“应扶尽扶”、实事求是“应退尽退”。1—9月,全县新识别三类监测对象15户44人,风险消除39户126人。三是精准开展帮扶。用好县级动态监测资金,持续全覆盖精准落实教育、医疗、就业、产业和综合保障等帮扶措施9.1万个,户均9.54个,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有劳动力家庭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全面宣传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引导有困难的群众使用平台自主申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截至10月18日,全县共收到群众申请1199件,累计办结1136件,累计办结率94.58%。
(2)紧盯政策落实,促进持续增收。全力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跑出“加速度”。健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帮扶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充分挖掘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贷款潜力,加大投放力度,提高放贷效率,为群众生产经营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21733.95元,同比增长10.88%。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6760.35元,同比增长22.23%。(系统暂未锁定,目前正开展问题数据核实修正)。
(3)规范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一是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发挥好财政衔接资金政策“杠杆”作用,截至2024年10月18日,下达2024年各级衔接资金7662万元,批复项目46个。制定《石屏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专项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二是规范项目资产管理。进一步健全资产确权、登记备案、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机制。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效益,保障项目资产运营正常、收益资金使用规范,实现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资产总个数2354个,资产原值32.14亿元,完成确权32.14亿元,确权比例达100%。
(4)紧盯短板弱项,抓好问题整改。采取定向派单、专项调度的方式压实各类问题整改责任。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9个。2023年考核评估反馈3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梳理12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制定印发《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68条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401111
附件【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