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拨付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 (红财外发〔2023〕39号)文件要求,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石屏县财政局、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3月21日对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4个项目开展县级初验,通过现场核查、成效台账及财务资料审核,4个项目均验收合格。第二批评审项目中,坝心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宝秀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已于3月18日提交申报书、项目财务资料、预拨付资金申请表,经核查后符合预拨付条件。现将以上项目预拨付及验收后专项奖补资金拨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单位: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873-4844436
附件: 石屏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验收后拨付资金项目清单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