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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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华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性,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石屏县妇女联合会由中共石屏县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处理的建议;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1)维护妇女权益不断强化。以“3.8”妇女节、“清明节”“6.26”禁毒日等为契机,各级妇联组织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和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积极参加由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深入全县9个乡镇18个自然村开展的“送法下乡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2)妇女群众综合素养不断提升。为认真践行全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提升妇女群众综合素养,在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风文明中贡献巾帼力量。制发《石屏县妇联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女子学堂”系列活动的通知》,邀请各类专家、学者在各乡镇举办30场次活动,内容包括家庭教育讲座、读书分享会、“美好生活”讲座(礼仪、美容、插花、茶艺等)、亲子互动活动、妇女健康知识讲座、法律维权知识讲座、刺绣培训等。通过活动,不断深化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法律意识,同时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思想观念,争做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女性,凝聚巾帼力量,实现“村容换新貌、产业创新高、文明更和谐”目标。
(3)家庭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石屏县2019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方法步骤和时间进度。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纷纷制定了创建“示范家庭”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将示范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全县上下一条心,齐抓共管共参与的良好局面。此外,县妇联还携手七田阳光早教中心走进县博物馆,让孩子和家长们近距离地接触和体验家乡文化,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传承传播石屏“耕读传家久 诗书继世长”的精神。在县博物馆尊经阁、县东风小学、牛街镇等地举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通过学习,让家长更加重视和理解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与孩子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4)关爱妇女儿童取得实效。切实了解妇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关注关心关爱妇女儿童,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挖掘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切实提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广大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一是积极搭建服务贫困妇女儿童平台,开展“巾帼暖人心 妇联播真情”关爱慰问活动,对全县20名贫困妇女儿童进行慰问,并向他们发放了毛毯、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为困难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送去冬日里的温暖。
二是认真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贫困“两癌”患病贫困妇女,为1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两癌”妇女发放5.22万元,把“娘家人”的温暖送到贫困妇女身边。
三是积极配合开展2019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云南分会场集中示范活动。争取到省妇联向石屏县妇联捐赠的价值66.5万元的项目、物资和资金。在集中示范活动现场,为当地群众送去了春联、妇女维权手册、农村妇女脱贫攻坚知识丛书等,并邀请专家现场提供家庭教育及心理咨询等惠民服务。同时,省妇联向石屏县妇联捐赠了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向聚龙集团争取到的价值133.7万元的衣物。目前,这些衣物已经全部发放完毕,受益人员覆盖全县九个乡镇10298名贫困妇女儿童。
四是携手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到牛街镇扯直小学和老旭甸小学举行爱心图书室捐赠活动,共捐赠书画册720套、体育用品190套、教学设备80套、生活设备15套,为大冷山下的孩子们送去了极大的物质帮助和精神鼓舞。
五是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达到预定目标。扶持“贷免扶补”创业贷款 65户,发放贷款926万元,真正把“贷免扶补”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六是部门联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改进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妇联联合县人民法院共同成立石屏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工作站主要涵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建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搭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助推良好家风培育、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诉讼通道等内容,工作站的建立,将大大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全社会形成全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共识。
2、深化和拓展革除陋习,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紧扣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石屏”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发《石屏县妇联“收好东西扫好地——美丽乡村巾帼行动”实施方案》《石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石屏县2019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提升扫黑除恶群众参与度的通知》等文件,把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与妇联工作同部署、同要求,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弘扬“坚韧不拔、善作善成”石屏精神,充分发挥巾帼连心志愿队的作用,带领广大妇女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收好东西扫好地”活动,着力促进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清洁有序、村民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目前,全县共成功创建巾帼连心志愿队213支,共有队员4557名,开展志愿服务4300余次。
二是利用“石屏女声”微信公众平台,广泛宣传革除陋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使广大妇女了解党和政府美丽石屏的决策部署和政策实施,坚定脱贫的信心和决心。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助推“美丽乡村”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立足基层,面向妇女,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演出、有奖知识竞答、扫黑除恶政策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真正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三八”节期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共开展“倾情礼赞新中国 巾帼奋进新时代”“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主题活动400余场次。此外,县妇联召开年度表彰大会,授予了9支“优秀巾帼连心志愿队”、 18个女性班组、团队“巾帼文明岗”、18名“巾帼建功标兵”、18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通过表彰部分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引导广大妇女弘扬“坚忍不拔、善作善成”的石屏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石屏贡献巾帼力量。
3、以项目为依托,带领农村妇女脱贫致富
一是创新花腰刺绣产业,助推民族地区妇女脱贫致富。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基础,积极与上海市徐汇区妇联对接、协调,并在上海市徐汇区妇联及徐汇区民政局慈善基金会慈华基金会的关心支持下,获得26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发展刺绣产业。在宝秀镇幸福新村建成扶贫车间(刺绣工作室),今年以来,县妇联分别在龙武镇分水岭和宝秀镇幸福新村举办“互联网+刺绣”培训班7期,共有100余名绣娘参加培训,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名。培养刺绣带头人15名,购买缝纫机15台,放于宝秀镇幸福新村刺绣扶贫车间,举办为期5天的缝纫培训,培训了一批优秀绣娘,创造了一批优质作品,有力宣传和弘扬了民族传统文化,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将花腰彝刺绣产业发展成为一项实实在在的脱贫致富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绣娘600余名,人均每年增收4000余元。
二是举办育婴员培训班两期。争取30万元上海援滇资金支持,全县9乡镇的93名学员参加培训,其中9名为建档立卡户,培训后已经有9人开始在月嫂多公司参加了催乳和小儿推拿技能提升培训,有1人在蒙自上户,工资3500元,有3人在红河妇产医院实习,有6人准备后续安排好再参加提升培训,目前已有33人安排就业,分别从业于石屏当地早教中心、托育机构、母婴用品店。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妇女、女农民工、城镇待业失业女性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满足社会对高、精、专母婴护理技能人才的需求,通过专业培训帮助姐妹们实现就业增收。
4、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义务教育辍学失学儿童统计核实工作
通过召开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儿童统计核实工作会动员部署会,按照省州妇联的指示要求迅速行动,多举措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疑似辍学失学儿童进行走访摸底核查工作,工作开展以来石屏县共召开动员部署、调研座谈会21次,共组织2571名妇联工作人员、村干部入户走访143所学校,6705户家庭,劝返41名学生返校上课,并要求后续时时关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圆满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儿童统计核实工作。
5、重视推动实现“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全覆盖建设
一是成立石屏县旗袍协会妇联。以“变美一个女人,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会”为目标,发挥协会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5月29日举办“2019年石屏杨梅节旗袍文化交流展演”活动,以弘扬中华传统礼仪和文化为宗旨,以传承旗袍文化为手段,引领姐妹们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弱势群体,提升内在素养,展现巾帼风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成立石屏县女企业家协会及协会妇联。10月21日,召开石屏县女企业家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并同时召开协会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妇联执委。石屏企业的妇女姐妹有了温馨的“娘家”,为促进女性创业、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打造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为各位会员施展抱负、建功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帮助。
6、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妇联工作的根本保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妇联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是坚持民本观点,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践行执政为民宗旨,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务实的担当作为履行使命。自觉把民本观点和群众路线深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广大妇女群众。
三是坚持锤炼作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全县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妇联干部队伍,自觉把对初心使命的坚守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责任担当,团结带领全县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发动巾帼力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18,510.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606.83元,占总收入48.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4,904.00元,占总收入的51.96%。本单位本年收入1818510.83元,比上年增加349664.53元,比例为23.81%,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其他收入和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44,615.04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015.04元,占总支出的96.44%;项目支出65,600.00元,占总支出的3.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支出1844615.04元,比上年增加375821.01元,比例为25.5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今年使用以及本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9,015.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221.01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600.00元,主要原因为去年的项目资金今年才支付及项目资金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云南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支出15000元、2019年云南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支出50600元,两个项目均按要求排查境内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做到符合条件能申报就给予申报;及时把救助资金按程序发放到患者手中,鼓励她们调整心态,正视问题,战胜“病魔”;做家庭成员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关爱患病妇女,增强患者共渡难关的信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784.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75%。与上年对比增加269755.36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13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98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9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26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没有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列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69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9.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没有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48.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571.38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召开了全县妇代会,相关会议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石屏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165,446.54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453.75元,固定资产24,992.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995.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4,228.97元,固定资产减少76,766.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