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029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石屏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8-11-16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承担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7,496,001.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11,141.77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4,860.1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4,564,154.64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99,014.74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发放。其他收入增加34,860.1元,主要原因是食堂结余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0,936,992.49元。其中:基本支出48,146,130.49元,占总支出的79.01%;项目支出12,790,862元,占总支出的20.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5,211,975.84元.基本支出减少2,224,004.16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发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435,98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项目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46,130.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4,004.16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发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90,8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35,980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基建项目增加,购买办公设备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房屋建筑物构建9,20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1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1,8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52,015.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对比增加5,119,895.5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教师培训费增加、基建项目支出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9,081,74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2,065,612.50元、津贴补贴13,019,088.3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838.67元、绩效工资4,676,332.00元、办公费258,705.92元、水费44,595.50元、电费125,137.65元、邮电费158,998.02、物业管理费19,065.00元、差旅费4,100.00元、维修(护)费490,280.00元、培训费167,845.50元、公务接待费87,862.50元、专用材料费192,696.50元、劳务费132,070.00元、工会经费241,904.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216.5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4,958.54元、助学金3,298,862.00元、住房公积金2,871,905.9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9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9,202,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90,928.5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0,456.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60,66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24,556.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00.00元、退休费4,286,800.56元、抚恤金31,580.00元、生活补助222,13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09,59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9,596.8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079.01元,完成预算的8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216.51元,完成预算的7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862.5元,完成预算的92.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176.85元,下降1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354.25元,下降2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22.60元,下降7.2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16.51元,占26.21%;公务接待费支出87,862.5元,占73.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16.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216.5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86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86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48,805,839.57元,其中,流动资产9,053,067.24元,固定资产24,810,302.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942,469.6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00,363.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0,4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9,042.68平方米,账面原值4,530,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8,921.4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7,742.00元,其中:货物1,338,732.00元、工程1,962,755.00元、服务16,255.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