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037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石屏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8-11-16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大纲,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教育,为把小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基础。

2.真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严格执行小学教学大纲,保证完成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四率”均达到上级部门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的改革;为初中输送合格的新生。

3.积极开展以普及为主的课外活动训练;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

4.加强美育。通过各学科和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审美观点。

5.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创造条件改善学校校舍和教学、体育、卫生、生活等方面的设备,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

任务,取得2017年教学质量一等奖,并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学校和省级平安校园的检查验收。学校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保障了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277,76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6,166.91元,占总收入的98.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1,597.19元,占总收入的1.23%。与上年对比减少0.07%,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和其他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57,973.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2,609.43元,占总支出的88.88%;项目支出1,285,364.00元,占总支出的1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87%,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和其他收入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72,609.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主要原因2017人员的减少,造成相关各项支出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5,36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5%,主要原因项目工程支出减少和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2017年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支出11,700.00元;2、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支出614,300.00元;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508,416.00元;4、2017)石财预字167号学校食堂后勤人员工资56,400.00元;5、学校建设补助支付新城小学食堂防滑等款17,984.00元;6、(2016)石财预字第198号新城小学学生宿舍护栏资金支付维修(护)费31,750.00元;7、红财教{2016}59号信息化建设资金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5,175.4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对比减少9.85%,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9,339,74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81.25%。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营养餐支出和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0,9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和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4,44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86.68元,完成预算的4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816.68元,完成预算的7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70.00元,完成预算的17.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按照经费开支范围控制各项开支,认真做好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491.20元,增长2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193.20元,增长8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02.00元,下降39.9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校校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16.68元,占75.78%;公务接待费支出8,570.00元,占24.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16.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816.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

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接待上级各部门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2,250,984.99元,其中,流动资产2,659,869.01元,固定资产5,982,500.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608,61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3,822.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0,725.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0元,工程0元,服务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