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078
信息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18-11-17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1000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国土资源部门担负着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职责,拥有重要的行政管理职能。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焦发展大局,着力建设用地保障。市政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迎难推进。完成屏阳路征地拆迁工作,凤凰路、异龙路、龙泉路等征地拆迁工作已近尾声,累计完成征地530余亩;黑龙坡脚汇源路口加油站—松村复烤厂段城市道路改造征地拆迁工作持续抓紧,已完成临时房屋(构筑物)拆迁42户(总应拆迁46户);老牛塘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完成征地70余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于9月29日经省政府“云政复〔2017〕42号”文件批准。至2020年,规划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7.58公顷(耕地233.78公顷),预留农民建房用地指标17.07公顷。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跟紧推进,争取在年底前完成用地报件的组织上报。2017年,计划报批新增建设用地122.33公顷,包括:4个城镇批次建设用地(75.70公顷)、1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用地(8.12公顷)、2个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7.12公顷)及25个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村安置点用地(31.39公顷)。供地工作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土地供应28宗、面积206.37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23宗、面积18.26亩,土地出让金1548.41万元。今年来累计征缴土地出让金6946.85万元。

(二)聚焦精准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大业。规划调整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全县2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拟需新增建设用地31.39公顷(其中耕地18.67公顷),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实施优先整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先后争取和整合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12个,项目资金1278万元(其中完工待验的5个、在建的5个、正做开工前期准备的2个);争取立项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3个,项目资金1400余万元(其中新城乡政府后山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273.85万元,另外2个项目已入省级项目库,匡算项目资金1200万元)。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助推“发展生产脱贫一批”。2017年,竣工验收(1个)和续建在建(4个)的土地整治项目5个,建设总规模2378.26公顷,预算总投资7632.98万元,新增耕地53.63公顷,项目分布于哨冲、龙武、大桥、龙朋、新城、坝心等6个乡镇。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按照国土部和省厅、州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报请县政府出台了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完成了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规划8个拆旧片区、12个地块、19.88公顷复垦整治地块,预算总投资363.70万元,新增农用地19.57公顷(其中耕地18.28公顷)。压实责任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完成对贫困对象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商铺)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核查,核查出12户,其中涉地的3户、涉房的9户。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责任。2017年,支持挂包村龙武镇宜其达、旧沙等2个村委会扶贫资金7.3万元,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转走访”2次,帮扶支持资金合计2.15万元。    

(三)聚焦主业发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严防死守耕地

“红线”。守住了州下达的3.7541万公顷耕地、3.23万公顷基本农田“红线”指标。完成上报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县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2059万公顷,其中坝区耕地划入0.7639万公顷,坝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1.4%。管服齐抓强化矿政管理。截至10月,全县持有采矿证的矿山52家、矿区面积30.77平方公里,持有探矿证的矿山35家、矿区面积370.93平方公里矿业权办理实现“窗口”受理和省、州、县“三级”联网审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先后与18家矿山签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累计缴存土地复垦费用852.23万元,累计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50.39万元;协同配合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屏障越筑越牢固。全县完成调查核实并百分之百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7个(其中滑坡72个、泥石流30个、崩塌5个),聘请地质灾害监测员162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7次,设立专用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今年,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在局内部签订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如期启动。已完成政务大厅窗口建设、平台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信息平台已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实现系统自动上报,完成颁发不动产权证15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本。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和规划条件的农民建房用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县九个乡镇完成调查、公示,拟上报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建房户2932户,面积29.80公顷(其中耕地27.72公顷)。被征地农民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正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2.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

3.石屏县地产开发事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8112643.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88668.16元,占总收入的98.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23975.40元,占总收入的1.64%。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306203.6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1149710.73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3341.99元,占总支出的19.65%;项目支出49136368.74元,占总支出的80.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4242387.43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石屏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13,341.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7194.91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36368.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018225.52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批准的土地整治项目2017年开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8619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0%。与上年对比增加43210422.22元,主要原因2015年批准的土地整治项目2017年开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8313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1%。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223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2,90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783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5%。主要用于支付用地报复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27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支付专项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81737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4%。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267.96元,完成预算的42.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867.96元,完成预算的4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0.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比2016年车辆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9778.35元,下降37.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8490.35元,下降3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8.00元,下降76.3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比2016年车辆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67.96元,占99.39%;公务接待费支出400元,占0.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67.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867.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08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0379.96元,主要原因业务工作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66591121.68元,其中,流动资产57887115.13元,固定资产8921084.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257353.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757.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1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583.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6757.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职责履职完成良好,措施到位,执行成效与年初编制预算所提出的任务相符合,各项指标均按年初预算或超预算完成;预算执行有效合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比上年减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小于上年,圆满完成了对部门的预算管理、执行及监督监管等,所取得实际成效达到或超出预算中所提出的要求,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决算数据。

2、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248.38%,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11.64%,差异率较大。主要原因为是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

2017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320.03% ,主要原因为2017年年初基本支出结转结余金额较大及办公经费增加。

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15.06%,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80.59%,主要原因是2015年批复的4个基建项目2017年开工,发生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二、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