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新城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预算法》规定,石屏县新城乡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脱贫攻坚工作,新城乡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城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城乡人民政府
2.新城乡财政所
3.新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新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新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城乡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城乡2017年度收入合计25027167.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49942元,占总收入的9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77225.22元,占总收入的9.5%。与上年对比增加14025232.31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积极争取资金,全州投资方向改变,拨入我乡扶贫专项资金增加及增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城乡2017年度支出合计15114602.96元。其中:基本支出9900402.39元,占总支出的65.5%;项目支出5214200.57元,占总支出的3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633464.4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扶贫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及增调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新城乡人民政府、党委、各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16109.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5650.9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调资,扶贫工作量大,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新城乡人民政府、党委、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7064.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6384.57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人大一般行政管理实务77758.82元,人大会议支出20240元;代表工作支出98000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6649元;民族工作专项支出40000元;基础政权建设支出156000元;其他农业支出3130.61元;农村基础设置建设支出147857.14元;其他扶贫支出5600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45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23989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03440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城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33173.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8%。与上年对比增加3912360.38元,主要原因是增调资及扶贫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7493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3%。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754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41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122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39191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2%。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3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2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城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6100元,支出决算为241225.46元,完成预算的13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767.46元,完成预算的23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488元,完成预算的99.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扶贫工作方面的支出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90830.46元,增长37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6767.46元,增长6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767元,增长499.5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扶贫工作方面的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767.46元,占46.75%;公务接待费支出128488元,占53.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767.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767.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48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4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议、扶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城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1965.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1789.91,主要原因分析扶贫工作量增大,用于复印、设备维修方面的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城乡资产总额19628096.84元,其中,流动资产13935054.96元,固定资产5693041.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312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0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50平方米,账面原值160516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37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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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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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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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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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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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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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628096.84 |
13935054.96
|
5693041.88 |
3667155 |
980667.33 |
0 |
1045219.55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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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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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城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