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红石环罚字〔2022〕13号

发布时间: 2022-11-22 字体:[]

石屏县中医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525432184683H

  法定代表人:龙学军

  身份证号:53252519730702××××

  地址:石屏县龙泉路88号

  2022年10月9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石屏县龙泉路88号对石屏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时,你医院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医院于2020年6月在医院体检中心新安装1台Udr592h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2020年9月在医院综合门诊新安装1台6600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2021年3月在牙科新安装1台PAPAYA plus全景口腔CT机,新安装的3台Ⅲ类射线装置未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其中Udr592h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6600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作为疫情防控备用,至今未正式投入使用。PAPAYA plus全景口腔CT机已投入经营使用,并取得违法收入人民币壹万贰仟壹佰零伍元整(12,105.00元)。

  以上事实有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9日出具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份;现场检查证据(书证)提取清单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龙学军、龙永进、高福军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现场照片4组;门诊项目计费明细1份等为证。

  你医院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 年修订)第十二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二)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的规定。

  我局于2022年11月2日,向你医院下达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红石环罚告字〔2022〕13号),于2022年11月4日送达你医院,告知你医院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医院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的规定。

  经审核,你医院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依照《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的规定,一是个性裁量基准,放射种类III类射线装置:裁量等级为1;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裁量等级为3;工作场所有防护措施:裁量等级为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上不足1年:裁量等级为3;二是共性裁量基准,环境违法行为次数两年内1次:裁量等级为1;县级行政区域内/未造成社会影响:裁量等级为1;三是修正裁量基准,你医院立即改正:裁量等级为-2;积极配合调查:裁量等级为-2;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消除环境影响:裁量等级为-2;你医院属于小型企业事业单位:裁量等级为-1。裁量罚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我局决定对你医院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贰仟壹佰零伍元整(¥12105.00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

  收款单位:石屏县财政局

  账号(预算级次):州级

  开户银行(收款国库):国家金库石屏县支库

  你医院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红河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石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腊语晴                电话:0873—4845177

  地  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        邮政编码:6622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