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3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石屏县政府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5
信息名称
解读《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深入推进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50号)及《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6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按照“补短板、强体系、抓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深入推进实施方案》共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资金来源与支持期限、主要任务、承办企业、实施阶段、资金管理等八个部分。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促进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方向,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农产品上行及公共区域品牌发展为发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强化新媒体运用,促进农产品上行中电子商务运用效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形成运用更广、服务配套、产业集聚的电商产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 “补短板”原则。完善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补齐农村电商供应链建设、城乡物流资源整合、电商人才培育等发展短板,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2. “强体系”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立足健全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公共服务长效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乡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站点生存发展难题,有效提升服务农村基层、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3. “抓实效”原则。全面引入“市场机制”,着力解决困扰农村商贸流通市场发展和农产品上行的瓶颈,扎实推动农村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网络交易率,促进传统农业产业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推动农村地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商品化服务功能,孵化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产品供应链团队1个,采购LED大屏2个,整合不少于20个工业单品下行,整合不少于3个单品农产品并实现规模化上行,有效服务乡村服务站点。做大做强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品牌活动策划不少于3次,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区域公共品牌店铺不少于3个,开发网货SKU不少于15个,区域公共品牌系列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打造线下体验店不少于3个。拍摄不少于15条短视频,授权石屏县主要电商企业用于网络推广、产品销售、宣传使用。培育本土主播6人以上,对石屏县农特产品进行免费宣传、推介和销售,直播场次不低于100场,400小时。针对乡村特色产业开展上行直播带货不少于9次,其中,与知名达人合作开展直播带货不少于3次。孵化短视频创业团队1个,为石屏县农特产品直播宣传推广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整合不少于5家县域电商企业、传统转型企业以及电商创业人员进行集聚办公,大力推进县域电商产业集群建设与运营,开展电商资源渠道对接、营销活动策划、高端运营培训以及一对一孵化指导,提升电商运营技能,推进县域电商产业发展。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四)资金来源与支持期限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支持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主要任务

  1.配备设施设备,整合上下行供应链,提升物流仓储配送商品化服务能力。

  2.加强营销推广,打造网货SKU,统一形象,统一包装,系统化做强区域公共品牌。

  3.孵化短视频团队,培育电商主播,助力“网红经济”打造乡村振兴新动能。

  4.整合资源,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县域电商产业集群建设与运营。

  (六)承办企业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撑体系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可通过“整包或分包”方式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

  2.承办企业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七)实施阶段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项目启动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9月)。

  3.终审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

  根据终审验收结果,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落实,查缺补漏,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迎接省级和国家部委的复核和抽查。

  (八)资金管理

  1.资金拨付。由承办企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县工信局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县工信局按照有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

  2.资金使用。承办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3.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并发挥效益。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严禁虚报冒领。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深入推进,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示范项目深入推进相关工作;推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督查考核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做法,进行大力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