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0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石屏县政府办
文号
石政发〔202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5-30
信息名称
解读《石屏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石屏县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加快推进美丽石屏建设的关键期。为推进石屏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9〕113号)文件要求,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牵头组织,委托由云南腾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石屏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

  《规划》的编制并实施将有助于全县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美丽石屏奠定良好发展基础。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改善,经济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绿色产业不断达到发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空间得到严格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二)主要任务。一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四是健全管控手段,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五是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三)重点工程。《规划》拟建设重点项目共4大类65项,总投资27.8830亿元,其中:绿色发展工程11项,总投资3.7153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3.33%;生态保护与修复17项,总投资7.5660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7.13%;环境质量改善27项,总投资14.904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3.45%;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能力构建9项,总投资1.6972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