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28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石屏县政府办
文号
石政办发〔2022〕87号
发布日期
2022-11-23
信息名称
解读《石屏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石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红河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从2022年4月起,石屏县专门组织规划研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掌握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规划文稿。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及依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基础性保障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四五”时期,石屏县民政局将抢抓红河州争创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机遇,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将全面推进石屏县高质量发展,为绘制新时代石屏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需要编制《石屏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6个部分34个小项,设置4个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专栏。

  规划第一部分:从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彰显、社会事务管理有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巩固等4个方面,系统全面总结了“十三五”石屏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和面临挑战。

  规划第二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规划第三部分:提出“十四五”时期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聚焦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目标,重点完成十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质量;二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四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新格局;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六是完善社会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七是完善福利慈善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八是深化专项事务管理,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九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十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规划第四部分:提出“十四五”时期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改革举措。“十四五”期间,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服务、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树立婚丧文明新风尚、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平台建设。

  规划第五部分:提出“十四五”时期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工程项目。实施的主要工程项目内容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民政福利服务设施改造提质工程、民政人才队伍培养工程、民政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

  规划第六部分:提出“十四五”时期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规划》提出“六项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强化民政队伍建设、严格监测评估。

  三、规划的主要指标

  1.到2025年,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率达75%。

  2.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0平方米。

  3.到2025年,社会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数量达1393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县人口比例达2‰;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80%,注册志愿者占居民人口比例达15%。

  4.着力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到2025年,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乡镇覆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60%。

  5.提高护理型床位数量和占比,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

  6.加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力度,基本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县级失能照护机构覆盖率达100%,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