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7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石屏县政府办
文号
石政办发〔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03-13
信息名称
解读《石屏县2023年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近日,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屏县2023年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石政办发〔2023〕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键词解读

  学前教育普及: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为每位幼儿提供享受学前教育的条件。具体表现在:科学优化幼儿园布局,科学测算学位供求,切实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

  学前教育普惠:减轻每个家庭学前教育的经济负担。具体表现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政府控价,减轻普通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二、《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2月,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2020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云政教督办〔2020〕12号);《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2021-2030年)》明确指出:石屏县被列为2023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县。

  三、工作目标

  2023年,石屏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力争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并建立起普及普惠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要从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办园条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安全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督导评估主要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方面内容,含17项评估指标、36个评价要点。

  五、督导评估程序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主要包括县级自评、州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四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