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08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石政发〔2023〕18号
发布日期
2023-06-02
信息名称
解读《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近日,石屏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石屏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更好理解和推进《规划》实施,现就《规划》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规划》的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加强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2〕66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红环发〔2022〕90号)要求,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牵头组织委托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编制了《石屏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二、关于《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石屏县7个镇(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龙朋镇、龙武镇、哨冲镇、牛街镇)、2个乡(新城乡、大桥乡)。国土面积3041.81km2,包括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

  (二)规划内容

  在全面摸清全县畜禽养殖情况和分布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核算了土地承载力,综合考虑辖区内畜牧业发展现状、畜产品稳产保供需求、种养结合基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环境承载力现状、人居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状况、异龙湖保护等因素,按照源头减量、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多方联动的原则,提出了全县畜禽污染防治总体要求,提升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制定了重点实施工程。

  (三)规划期限

  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实现农牧融合发展。逐步完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收集处理体系,加快畜禽养殖高质量发展,逐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关于《规划》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于2022年8月完成初稿编制,2022年12月9日通过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先后于2022年10月31日、12月28日两次向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编制单位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各单位反馈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