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石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 2023-04-09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石屏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石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石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石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4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28-35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20-25名,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年满18周岁在石屏县内居住的居民、法人(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向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名。由年满18周岁在石屏县内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各1名,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由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旁听代表名额为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未被选取的报名听证代表人中确定,或者由石屏县自然资源局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报名采用信函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石屏县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规划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电话,0873-3179953;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296486115@qq.com。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参会通知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3-3179953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