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屏县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石屏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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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后宝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7月2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石屏县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促进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维护审计权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的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多次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截止2023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问题118项,完成整改107项,整改率90.68%,其中:货币计量问题58项,已整改问题49项,涉及问题金额72899.9万元,整改金额67395.82万元(含上缴国库70.36万元);非货币计量问题60项,已整改58项。 

  一、推进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或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部署推进工作;督促各部门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县政府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全力推进上级审计机关和县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各部门抓好审计整改。 

  (二)完善制度,以更健全的工作机制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聚焦“长效”,由县审计局牵头探索研究改进审计整改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优化整改工作流程,加强整改指引,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 

  (三)强化联动,以更强的监督合力抓整改。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贯通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全方位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审计移送事项;县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县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县委督查室对逾期未整改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受县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导,着力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切实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财政预算调整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以后年度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规范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二是2020年至2022年占用省级财政资金44 192万元平衡预算的问题,已重新按原用途下达各预算单位继续使用。三是非税收入13.84万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13.84万元已上缴县级国库。四是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大、不细化的问题。下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推进预算改革,把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项目全部列入单位预算,同时细化到部门、具体项目。 

  (二)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非税收入1.01万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1.01万元已上缴县级国库。二是公务接待费不减反增的问题,严控和压缩行政经费,确保2023年零增长。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会计核算。 

  (三)“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借款闲置造成利息损失的问题。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再次发生。二是项目实施单位未记录反映债务信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及时将债务信息在相关账簿中记录反映。三是6乡镇拖欠项目工程款3 008.38万元的问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制定出台《石屏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审计发现项目拖欠款项兑付工作方案》,拖欠工程款已归还12万元,未归还2 996.38万元。四是项目资金结存849.3万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将资金结存转资金结余,同时支付结余资金7.5万元,退还结余资金2万元。 

  (四)县人民医院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现金管理方面:坐支现金、现金库存超限、白条抵库等问题。现已重新报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停止坐支现金行为,已清理白条抵库3.94万元。二是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固定资产入账滞后、资产报废未做账、账账不符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年梳理存在问题并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整改。三是违规举债6000万元的问题。已重新核实确认其他应付款并调整账务,同时已将借款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及卫计部门,逐步降低流动负债,将资产负债率降低到70%以下。四是财务收支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使用企业车辆,违规发放津补贴0.44万元,分配发放绩效工资未执行相关规定问题。县医院制定了《石屏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将车辆归还相关单位,退还多报销差旅费0.025万元,清退奖励金0.44万元,绩效分配方案已报批,上缴处置收入0.08万元,经营收入55.07万元进行纳税申报并上交税款,收回多付工程款0.17万元,更正相关账务。 

  (五)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多计工程款778.6万元的问题,已通过调账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多付工程款365.38万元的问题,目前已收回多付工程款53.43万元并上缴县级财政。三是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今后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杜绝再次发生。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 

  1.专项资金审计未整改问题。6乡镇拖欠项目工程款未归还2996.38万元。还贷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450.66万元、县财政收缴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结余96万元、项目资金存款利息7.39万元及部分债务未纳入债务数据库监管的问题,未整改。   

  2.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未整改问题。311.95万元多付工程款未收回上缴财政,已完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未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二)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未整改问题。县林草局其他应收款268.6万元长期挂账,已清理116.94万元,未清理151.63万元。3个项目工程款已支付215.65万元,未支付2553.12万元。 

  2.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未整改问题。石屏县北水南调工程建设项目多计工程款1 038.8万元、多付工程款1038.8万元、勘察设计未招标、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不严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前期调研不充分导致项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未整改。 

  (三)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 

  1.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未整改问题。县财政局原企业股借出款20万元长期挂账十余年问题,尚未整改。 

  (四)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 

  1.县农科局往来款长期挂账86.20万元,已整改4.04万元,未整改82.16万元。 

  2.县工信局往来款长期挂账1 105.91万元、违规向企业摊派15万元、非税收入85.35万元未缴库、违规扩大开支范围 2.46万元的问题,未整改。 

  四、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一)强化工作领导。县政府将继续压实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短期内未能整改到位的事项,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把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对工作成果的大检阅,推动工作的大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自检自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牢审计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积极主动破解审计整改难题。加强对原因的分析,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采取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项目进度、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落实整改,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加强跟踪督促。县审计局认真履行责任,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对未完全整改的问题,一跟到底。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纳入年度审计整改专项检查范围或提请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将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