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新城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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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新城乡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2021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新城乡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和绩效目标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

  (1)党政机构设置。新城乡党委、政府设置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事业单位设置。新城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主要工作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绩效目标

  扎实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事务及民生保障、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建设法制性政府、党的建设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以及重点工作任务。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586,375.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07,757.24元,占总收入的90.34%;其他收入2,278,617.93元,占总收入的9.66%。2021年度支出合计23,637,970.9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4,901.28元,项目支出10,373,069.6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07,757.24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80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55.00元,减少57.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开支。

  三、自评结果概述

  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项目资金收支基本平衡,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设置了明确的绩效目标,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及时、有效,活动开展及时有效,群众满意度较高,达到了预期目标。虽然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大部分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执行管理上有待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进展慢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自评结果进行通报反馈,将相关情况反馈到项目执行科室,对项目进行总结回顾,查漏补缺,对需要改进的地方积极反思,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项目。

  2.进一步优化项目指标,注重其科学性、实用性、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地设计客观性的量化指标,并适当使用定性指标;既关注部门的工作目标,也考虑受益者、社会公众的体验和感受,做到相互补充,科学可行。

  3.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工作责任,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提升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项目预算的有序进行。

 

 

                                                      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