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补充公示

文章来源: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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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屏县财政局于2022年8月29日对《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2〕9号)文件进行了公开,由于资金调整,根据(石巩固振兴组〔2022〕88号)批复,由县财政局收回2022年石屏县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项目实施完成后净结余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2万元安排用于年内实施项目,2022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相应作了调整,公示资金由原来的“2022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24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调整为“2022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240.2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9万元,省级(第四批、扶贫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1.28万元”。

  公开部门: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部门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35号(石屏县财政局);石屏县异龙镇钟秀街延长线(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4859754 ,0873-4845889。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公开

  附件:1.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 2022〕9号)及其附件

  2.关于调整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石屏县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项目资金的批复(石巩固振兴组[2022]88号)

  3.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十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 2022〕11号)及附件1:石屏县2022年第十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指标调整表

 

 

                               石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