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第十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方案的公示

文章来源: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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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屏县2023年第十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安排项目1个,批复资金17.481823万元,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481823万元。根据中央、省、州及《石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巩固振兴组[2021]51)号关于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石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石屏县2023年第十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石屏县2023年第十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表》有异议的均可向石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富强    联系电话:4845889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石屏县2023年第十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