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石屏县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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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3年10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召开石屏县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石屏县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草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共19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1名、政府部门和其他人员9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在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不足时,将委托社区组织推荐产生。报名人数超过确定名额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委托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政府部门和其他人员,由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参加。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旁听人员2名,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享有发言权,对定价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在会后以书面形式提出。新闻媒体1名,由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参加。 

  四、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居住在石屏县范围内的居民。 

  (二)热忱关心公用事业,具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对餐厨垃圾处理相关情况和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三)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反映群众心声,并代表群众意见;具有一定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的能力,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并可以提出询问。 

  (四)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责任心,正确履行代表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并保证能够亲自参加听证会。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科(联系人:杨雄伟,联系电话:0873-3174733   邮箱:819469150@qq.com)。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