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9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石屏县司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6
信息名称
石屏县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石屏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333”工作思路,紧盯石屏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发扬“坚韧不拔、善作善成”的石屏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抓,努力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我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可见,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看我们党能不能依法执政,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如果政府做不到依法行政,不能建成法治政府,那么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必然落空,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站在历史的、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从国家治理体系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筑牢党的长期执政根基的大局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并一以贯之认真抓好落实。

  (二)坚持党的领导,汇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我县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乡(镇)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治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纲要先行引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为全面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石屏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石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为各乡镇、各单位实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搭建了四梁八柱,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出本乡镇、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在方案的引领下把上级要求逐渐变成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二、“顾”“问”一体并行,县乡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落实总书记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要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应当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石屏县切实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早在2017年就实现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与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合同,继续聘请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任我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建立了以多部门联合聘请律师事务所为主,少数部门聘请法律专家和社会职业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

  (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一年来,主要参与县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修改、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洽谈。特别是在12幢别墅及水务局涉及的案件上,法律顾问提供了较多的服务。

  (三)法律顾问积极为聘请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所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四个律师团队对全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43个单位进行了走访,与各单位均建立了直接的联系,为具体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县政府法律顾问与县政府办法规科保持联系,适时掌握政府依法行政有关情况以利于第一时间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积极代理应诉案件。一年来,共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复议案件41件(郑家林团队28件、何德春团队12件、王海荣团队1件),出庭律师积极准备案件材料,多次与法官和对方被代理人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案件高质量办结。

  (四)法律顾问在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办公室值班。从2019年12月开始,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每周一安排一个律师到设到县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办公室值班。

  三、适应时代需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上级部署,我县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率先在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探索实践,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实施以来,从制度机制上规范有关单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草拟的《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于2020年4月20日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核同意,2020年7月9日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核,2020年7月12日,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意整合文化、旅游执法队伍,组建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由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管理,实行“局队合一”工作体制,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加挂“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牌子,确保有专门执法力量,专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锁定编制13名。目前执法队、质监所已合并办公。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市场监管局执法职责在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职责基础上,划入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垄断、反垄断、知识产权等相关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设置派出机构基层市监所9个,行政执法大队1个。日常行政执法由派出机构和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政处罚均以局名义作出。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下属有四个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分别是:石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石屏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科,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主要从事运管执法、路政执法、港航执法、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执法。目前共有26个编制岗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人,持有有效执法证人员18名,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挂牌工作,并对相应的人员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0年7月12日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石办发〔2020〕46号),2020年10月30日,按照改革要求完成了全部执法职能的归并,由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以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名义统一对外执法。2020年12月9日中共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了我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方案”。按农业领域具有执法职能的12个事业单位的编制数据按比例计算出剥离执法职能,使用锁定编制数18名,核增石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截至2021年5月,石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挂牌宝塔二区33号,已调整到位执法人员18人,实现了“集中办公、统一执法”。按要求制作张贴办公场所指引执法职责、办案流程等内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简称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下设石屏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石屏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环境执法监测站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2人,工勤人员3人。目前,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人数20人。石屏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主要职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支持配合属地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照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四、细化措施落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运行,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为推动“互联网+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础。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全县新办、换证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行政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资格考试,做到全县1067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定。三是上下联动抓培训。既针对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特点,引导、指导全县执法人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内容作为法律知识学习的重点,邀请专家到我县做培训讲座,不断内强素质。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州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2021年,全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4期次,参训1560余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的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五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督促全县各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推动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并在全县公布投诉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抓主体建设,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2018〕118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县政府办印发《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出现的调整情况,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2019年7月到8月期间,石屏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43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没有条件作用执法记录仪的做好立案、调查、勘验、分析研判等环节的书面记录,做到记录内容清晰、执法过程可回溯。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单位法制部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达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三项制度”在全县各单位的全面推行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开展以案评查,提升执法满意度。

  一是在全县开展“一讲二评三讨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8月19日至24日,石屏县司法局牵头,抽调相关执法单位人员16人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通过“一讲二评三讨论”对异龙湖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12家部门报送的2020年度47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束后以中共石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名义按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存在问题、案卷评查组提出的意见、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在全县执法单位内进行通报,并附《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通报表》列明:单位名称、案卷名称、评查分值、评查等次内容,倒逼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是认真组织参加州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至9月,石屏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抽取9家单位11人参加州级评查,提供15件行政执法案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13件,行政复议案卷2件。案卷类型包括违法生产经营处罚、污染城市环境处罚、开票限额审批、项目验收、许可证发放等。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评查,优秀卷4卷,占27%,合格卷11卷占73%。

  经过评查,对案卷中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实体性及少部门程序违法问题,由评查组向行政执法部门说明,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整改建议,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石屏营商环境规范化、法治化。

  (四)多措并举,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2021年4月26日,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屏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20号)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秋红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许浩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等单位为成员的石屏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6月9日印发《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并积极向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汇报,我县严格执行省级方案。

  三积极汇报省级会议精神。2021年7月14 日,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提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县政府一个口子对外复议,今年年底完成复议体制改革,抓牢复议职能核心整合复议资源,扭住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到位等要求。石屏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会后,县政府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县委汇报。

  四是进行调研和分析研判。近五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快速增长,2016 年至2020 年间,行政复议案件总数222件,分别为 12 件、15件、22件、46件 、55件和72件,涉及部门多数为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复议范围涉及城乡规划、林业治安、市场管理、劳动处罚等领域。由此可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行政复议案件数只升不降,行政复议工作的复杂性与繁重性将进一步凸显。

  五是对有资质人员进行初步摸底。2018年到2020年,我县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42人(包括A证、C证),无工作岗位23人,县内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正式职工5人,在县外相关单位上班14人,目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且在县内工作的公务员极少,人员配备有一定困难。

  六是县委提出明确指示。县委要求要提前谋划,分析复议案件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提出科学合理的人员编制及场所建设思路,要多向上级汇报确保改革不走偏,要多向做得好的县市学习确保我县改革及行政复议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目前正在与县委编办、有关单位协调编制人员划转问题,待条件成熟时,报县委编委会决定。

  五、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经过这些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法律顾问的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虽然较上一年度的工作有了更大的进步,但因顾问单位点多、面广、分散、路途远等因素的制约,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部分问单位对法律顾问顾而又问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有待强化。部分职能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总体要求还有差距。三是行政复议改革没有完全落地生效,工作人员数量与当前的工作要求不匹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求法律顾问加大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同时要求政府部门经常性地与顾问单位联系,主动沟通向法律顾问征询意见。

  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把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抓实抓细,通过人财物的进一步优化,推进服务型、高效型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县行政执法队伍更加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运行,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为推动“互联网+法治政府”建设夯实了基础。

  四是落实“三项制度”,规范重大执法行为内容及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的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教育工作,提高全县依法行政水平。

  六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督促全县各部门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