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035
信息分类
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
发布机构
石屏县政府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26
信息名称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石屏县能源局牌子。 

  第三条 中共石屏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接受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县发改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石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石屏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石屏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协调工作预案。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管理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石屏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石屏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措施,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石屏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石屏县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石屏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石屏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石屏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用油、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措施,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石屏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受理石屏县价格鉴证工作。 

  (十三)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拟订全县粮食总量平衡、粮食中长期规划和粮食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县粮油食品工业协调发展。 

  (十四)做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石屏县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监管全县能源企业。 

  (十五)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粮食工作。 

  (十六)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加强重要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动用和日常管理,负责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十七)承担中共石屏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石屏县异龙镇西山路29号;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3174722

  法人代表:余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