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90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8
信息名称
继承公告(何惠能)

  申请人何惠能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李玉芬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于李玉芬2023年11月12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李玉芬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汇源路45号文化公园4幢1单元410室。

  3、被继承人(遗赠人)李玉芬的不动产由何惠能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15日内(2024年4月19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