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利企便民为导向,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五减一优”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减环节,让“审批流程”持续优化。按照能简则简、环节最少原则,对依法申请办理的14项涉水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和环节进行再精简,进一步简化“接件一受理一审核一审批一办结”流程,合并交叉重复审批环节,通过综合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出件和推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等办法,除涉及现场勘探环节的河道采砂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取水许可3项事项外,其他11个项事项全部精简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个办理环节。
减材料,让“服务对象”轻松办事。对能通过部门间平台互联、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的材料,一律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已达最优。
减时限,让“服务效率”快速提升。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和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把原有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用水计划核定等项承诺件,变更为即办件;对部门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对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用水计划核定、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等14个项事项由原法定时限总天数330天减少到现在承诺天数34天,承诺时限压缩率达89.69%。
减费用,让“降本减负,利企便民”。水务局不涉及办件收费事项。
减跑动,让“跑路变少,温暖长存”。落实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服务对象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除涉及现场勘探环节的河道采砂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3项事项以外,其余11个项事项可帮办代办、“就近办”“容缺办”“异地办”“自助办”“免证办”“掌上办”;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用水计划核定等项承诺件,变更为即办件;对部门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对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用水计划核定、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等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11个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占比分别达78.57%。
优服务,让“政务服务,更有温度”。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办代办、免费邮寄、“并联办”“就近办”“容缺办”“异地办”等服务,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用水计划核定等项承诺件,变更为即办件;对部门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用水计划核定、11.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12.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等14个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以上事项均可实现预约办、延时办、帮办代办、免费邮寄办、“就近办”“容缺办”“异地办”“自助办”“免证办”“掌上办”等;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用水计划核定项事项可容缺办,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即可。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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