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我局将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予以公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4858585
通讯地址:石屏县湖滨路县政府办公楼五楼水务局
附件:
1.石屏县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公示清单
2.石屏县2023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批复
石屏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