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石屏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共石屏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29次常委会议和石屏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州政府法制办登记。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