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7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
发布机构
石屏县政府办
文号
石政发〔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信息名称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制定石屏县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疫情防控策略,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健全完善全县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美丽县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相结合,县财政设立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000万元,对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公厕进行以奖代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做好稳企稳岗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着力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城乡新增就业人数达7000人以上,实现粮食产量稳定在11.6万吨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8%。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快建设“找政府APP平台”,建立“产业帮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扶志扶智”三个机制,持续抓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社保等政策落实,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行动,着力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全面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和州委“十百千”工程,突出农业为基础的农文旅融合,着力打造1个以农业产业为根、以田园风光为韵、以农耕文化为魂、集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建设10个集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精品示范村;建设1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以点示范、串点成线、全域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全方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后续帮扶,落实后续扶持各项政策,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全力巩固脱贫成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全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县级领导挂钩督导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继续抓实“每两个月集中开工一批项目”,围绕“谋”(谋项目)、“推”(推前期)、“保”(保要素)、“促”(促开工)、“督”(督进度)、“统”(入统出数),扎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月调度和季量化评价工作,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综合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且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加快推进峨石红高速公路、石屏豆腐精深加工区、石屏豆腐文化博物馆等一批重大项目,有序推进石屏(龙朋)—通海、石屏(宝秀)—新平(大开门)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积极推动建水—石屏—元江(罗里)电气化铁路项目取得进展。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专项债券、前期工作经费等资金支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对全县重大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四、加快打造“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和规律抓农业。围绕全产业链巩固烟草产业支柱地位,以牛街、龙武、哨冲、龙朋等烟区为重点,加快实施全省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力争2021年新增烤烟收购指标5000担,达21.7万担,持续推动烟草产业结构调整和品牌升级。突出资源比较优势,依托“中国优质早熟杨梅基地县”等品牌,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规模养殖和生物药材四大特色产业,全力推进10万亩干热河谷基地、30万亩高端果蔬基地和优质畜禽供给基地建设。强化区域性公共品牌建设,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力争年内获评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1个,新增绿色食品认证13个、有机产品认证8个。

  五、加快建成“全国重要的豆制品生产研发和深加工中心”。紧紧围绕“小豆腐、大产业”一县一业发展目标,坚持园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方向,紧扣“扩规模、抓规范、提品质、创品牌、拓市场”重点任务,实施豆腐产业“链长制”,全产业链推动豆腐产业转型升级,引进全国知名的豆制品精深加工企业,着力打造一批“豆腐小巨人”。加快豆腐文化博物馆、豆腐小镇建设,大力培育“前店后厂”融合发展模式。做大做强以豆腐为核心的特色食品加工业,推动豆腐产业从追求产量向追求产值转变,力争年内培育纳规企业10家。主动承接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辐射带动,推动石屏豆腐打入全国市场,进军东南亚市场,力争2021年石屏豆腐实现产量39.5万吨、产值50亿元。

  六、加快建设“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坚持“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旅游发展方向,擦亮“千年石屏城、百年豆腐香、秀美异龙湖”三张名片,全力培育健康服务业,突出“高端住宿+旅游营地”特色,推进龙韵森林小镇、拖竜黑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加快半山酒店建设工作,力争1个以上项目获省级最美半山酒店或重点半山酒店称号,加快庭院剧场、文旅演艺、文博精品、半山酒店、绿皮火车酒店等新业态新产品开发。聚焦“探寻边地中原文化、体验滇南田园风光、品味康养烟火味道”,以米轨旅游观光小火车开通运营为契机,着力构建“一湖引领、双城带动、两廊串联、十团闪亮”的“滇南最美乡愁之旅”。对年内累计接待游客数量达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给予奖励2万元;对年内省级认定的“最美半山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认定的“重点半山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内新评定的“精品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年内新评定的“五星级旅游民宿”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七、支持县内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不断加大企业调度服务力度,解决融资、电力、供水、运输等问题。加快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年内销售收入达4亿元至5亿元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对年内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力争2021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9户以上;对年内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以上且年度增速达25%的存量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低奖励10万元;对年内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且年度产值增速达到2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扶持本地建筑业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快资质升级,对年内资质升级为甲级(一级总承包)的联网直报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内产值实现10亿元以上且增速达15%的联网直报建筑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

  八、不断促进消费恢复升级。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支持商场、超市和宾馆酒店等实体开展促销活动,促进传统消费回补恢复和释放升级。对年内开展促消活动且活动营业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日用品零售和餐饮限上企业,每次给予经费支持2万元;对批零住餐限上法人单位和纳入核算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综合排名全州前10位(年度营业收入+增速的权重考核)的,每户给予奖励4万元;对首次升限纳入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批发业奖励8万元,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奖励5万元,服务业按照准入标准2000万元的奖励8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6万元、500万元的奖励5万元;对社会消费限下抽样单位给予每户补助5000元。培育壮大新型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停车优惠等政策,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提振文化旅游消费,推行节庆旅游活动门票减免措施,推出更多价廉景美旅游线路,落实文旅体育消费惠民政策,培育石屏古城、异龙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丰富夜间主题活动。

  九、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积极探索电商发展新路径,引进国内知名品牌电商入驻石屏,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使更多石屏特色农产品在国内主要电商平台上线销售,力争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0%以上。对年内限上商贸企业(不含跨境电商)网络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25%以上的,按照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内首次纳入限上批发业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可与第八条奖励叠加);对注册在县内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当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2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石屏县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继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力争年内“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量达到常住人口的35%以上,且人均办件量不低于3件。依托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落实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亲商、爱商、重商、安商”的政商关系。

  十一、加大实体经济金融支持和降成本力度。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实施“信易贷”,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银税互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进行融资。继续推动完善重大项目融资辅导机制,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条件成熟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融资辅导。金融机构要为项目和企业建立服务绿色通道,采取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给予全方位支持。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查机制,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继续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量增面扩”。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延长执行期限的部分阶段性政策,以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开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继续推行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本年租金给予减免10%。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稳岗返还。

  十二、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坚持“内培外引、见苗浇水、大树移栽”,以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澳港粤大湾区、环渤海经济区为招商重点,瞄准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销售等知名品牌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强化点对点招商、精准招商。县级财政安排200万元经费,对年内新落地协议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省外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不包括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非社会投资基础设施类、一次性资源开发类、房地产开发、配套商业住用地指标类等项目)企业或自然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建设规模和到位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即可获得奖励;对年内新落地且到位资金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给予每户不高于10万元人民币奖励。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