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73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0
信息名称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城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乡党委、乡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增强公开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充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基本覆盖《条例》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2023年,新城乡通过“新城新韵”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660余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新城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新城乡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发布,确保无泄秘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新城乡现有信息公开平台“新城新韵”微信公众号一个,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等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新城乡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程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内容实效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在落实工作任务和开展有关政策、理论和公众需求中学习、研究精力不足,从而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