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496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5
信息名称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求及石屏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我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五楼;邮编:662200;电话:0873-485709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成立了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中心办公室的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开展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准确和及时。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中心积极主动在石屏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条(其中部门动态21条,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含绩效目标)、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等信息3条)。按规定及时公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全面公开的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依照“信息公开申请表”规范公开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和台账抽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动态类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业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仍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信息发布通过率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需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多学习业务知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推进信息审查、公开的规范化,做到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