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63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水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0
信息名称
石屏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求及石屏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公众关心关切、利企便民服务和作风效能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指定局办公室的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开展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准确和及时。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主动在石屏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条(其中部门动态23条,一般公示公告11条,2023年度部门预算1条、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1条),按规定及时公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全面公开的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依照“石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规范公开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和台账抽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在被动地开展工作,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信息发布通过率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推进信息审查、公开的规范化,做到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扩大社会宣传力度,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屏县水务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