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第162号令《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住房真正有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关怀,现对我县2017-2018年拟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04月17日至2018年05月01日,公示期15天。公示期间,如反映情况不实的,可向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3)4901256。
附:1.石屏县2017年公共租赁租房(廉租住房)保障退出人员公示名单
2.石屏县2018年一季度公共租赁租房(廉租住房)保障退出人员公示名单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