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1
发布日期:2018/07/23
浏览次数:

 

 

 


石屏县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1867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根据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石屏县收到的6件举报件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石屏县有3件举报件的内容被确定为定期整改类型(定期整改指在2018731日后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需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分别是1件举报石屏县松村豆制品工业园区30多台燃煤锅炉在使用的问题;1件举报龙武镇脚白母村一些有势力的村民在山上砍伐树木上千亩,租给开发商种植三七,破坏大面积原始森林的问题;1件是举报异龙镇城东社区,新东风小学旁边的空地上到处是垃圾、煤渣及过期食品,臭味大,污染环境,并影响行人通行及日常生活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对问题的整改,现将上述3个举报件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整改,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石屏县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4857197

 


附件:1.《石屏县关于D530000201807050051号举报件的整改工作方案》

2.《石屏县关于D530000201806280023号举报件的整改工作方案》

3.《石屏县关于D530000201806140011号举报件的整改工作方案》

 

 

 
 
2018720

 

 

附件1

 

石屏县关于D530000201807050051

举报件的整改工作方案

 

201876,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编号为D530000201807050051号的举报件,举报内容为:石屏县异龙镇城东社区,新东风小学旁边的空地上到处是垃圾、煤渣及过期食品,臭味大,污染环境,并影响行人通行及日常生活。

根据目前该件举报件的整改情况,需要定期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生态文明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确保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举报件的办理要求,到201812月底,全面完成对异龙镇城东社区新东风小学旁空地上垃圾、煤渣影响行人通行及日常生活问题的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一)异龙镇人民政府于2018720日前完成空地上建筑垃圾、煤渣、生活垃圾的清运,并平整地块。2018830日前,完成空地围挡设施建设,对空地三方建长1000、高2米彩钢瓦围挡墙,防止有人再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煤渣、垃圾。同时,增加2处垃圾投放点,方便群众投放生活垃圾。

县级督办领导: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主体:异龙镇

责任人:石家强

整改时限:2018830日前

(二)县住建局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的执法力度,发现施工方倾倒建筑垃圾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县环卫部门要加强生活垃圾的日常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并适当增加垃圾投放点。

县级督办领导:张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住建局长

责任主体:县住建局

责任人:董红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中央环境督察举报件问题整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的问题整改工作列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门联动,组合发力,采取强力措施,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人员、时间、责任、效果四到位,要按时保质保量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从全局着眼,积极做好所承担的整改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主动进位,切实负起牵头的责任,对工作要敢抓敢管,善于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齐心协力抓好所承担的工作,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强化责任追究。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贻误整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

 

石屏县关于D530000201806280023

举报件的整改工作方案

 

2018629,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编号为D530000201806280023号的举报件,举报内容为:红河州石屏县龙武镇胶(脚)白母村,一些有势力的村民在山上砍伐树木上千亩,租给开发商种植三七,破坏大面积的原始森林。

根据目前该件举报件的整改情况,需要定期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生态文明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确保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举报件的办理要求,到201912月底,全面完成对异龙武镇脚白母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在林地上种植三七的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县级督办领导:彭继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主体:县森林公安局

责任人:杨敏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

(二)按照对国有林场林地功能定位要求,从严管理,收回林地,恢复植被,发挥生态功能。一是20188月底完成造林作业设计;二是及早准备造林所需苗木;三是201910月底完成造林任务;四是加强日常的管护。

县级督办领导:彭继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主体:县林业局、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

责任人:周进军、郭建荣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中央环境督察举报件问题整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的问题整改工作列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门联动,组合发力,采取强力措施,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人员、时间、责任、效果四到位,要按时保质保量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从全局着眼,积极做好所承担的整改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主动进位,切实负起牵头的责任,对工作要敢抓敢管,善于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齐心协力抓好所承担的工作,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强化责任追究。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贻误整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3

 

石屏县关于D530000201806140011

举报件的整改工作方案

 

2018611,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编号为D530000201806140011号的举报件,举报内容为:红河州石屏县工业园区(该区域为豆腐制品加工企业聚集地),目前大概还有30多台燃煤锅炉在使用。

根据目前该件举报件的整改情况,需要定期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生态文明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确保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举报件的办理要求,到201912月底,全面完成对松村豆制品加工区分散式小锅炉的淘汰整改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倒排工期,确保20196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县级督办领导: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主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杨忠顺

整改时限:2019630

(二)2019730日前,完成园区内32台燃煤小锅炉淘汰拆除。

县级督办领导: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主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杨忠顺

整改时限:2019730日。

(三)20191231日前完成园区项目环评竣工验收。

县级督办领导: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主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杨忠顺

整改时限:20191231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中央环境督察举报件问题整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的问题整改工作列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门联动,组合发力,采取强力措施,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人员、时间、责任、效果四到位,要按时保质保量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从全局着眼,积极做好所承担的整改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主动进位,切实负起牵头的责任,对工作要敢抓敢管,善于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齐心协力抓好所承担的工作,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强化责任追究。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贻误整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省州驻屏单位。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