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3日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所作的《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石屏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石屏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为推动全县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4年,石屏县人大常委会要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3”工作思路,紧扣“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强化自身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石屏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牢记“三个务必”,凝心聚力、务实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石屏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