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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提高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奖励标准
来源:县人武部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
为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激励现役
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石屏县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提高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标准。对荣获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大军区、各军兵种授予荣誉称号以及荣立一、二、三等功的石屏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分别给予
5000
、
2000
、
1500
、
1000
、
500
元的
一次性奖励
。对
在同一表彰年度内荣获(立)不同奖励者,取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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