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屏纪委发出通知,就国庆、中秋期间强化正风肃纪,深入纠正“四风”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要及时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要积极探索现阶段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方法,守住重要节点,抓住关键环节,盯住突出问题,有效调动和发挥干部群众监督力量,进一步拓宽整合监督渠道,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深层次问题,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交叉互检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和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此次节日监督检查内容。对“四风”问题线索,将采取直查快办或移交督办的方式从严查处,并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