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6日《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云南省石屏县公证处的批复》(石编〔2017〕45号):同意成立云南省石屏县公证处,为县司法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石屏县公证处成为今年公证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全省第一家完成改革任务的公证处。
全州公证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石屏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公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石屏县公证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公证体制改革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石屏县司法局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办汇报相关事宜,得到大力支持。9月29日递交了《石屏县司法局关于成立云南省石屏县公证处的请示》,按县长批示,县委编办征求全部编委成员意见后于10月16日下达批复。收到批复,我局又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新成立的公证处岗位设置、公证处法定代表人等事项进行商讨。近日,县委编办已完成法人登记工作,至此,我县公证体制改革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