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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 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

来源:石屏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8-03-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响应陈豪书记 2017年12月22日在全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上的指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好石屏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水清山绿的美丽石屏,经石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9日上午10:00,召开了石屏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陈浩同志主持并通报2017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县委书记、县总河长李红芬同志在会议上对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县总督察、各县级河长、人大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陈浩同志从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监测断面水质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全面总结和通报了2017年全县河长制工作情况,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要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实化工作方案;三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各方合力。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李红芬同志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聚焦重点工作,狠抓关键举措;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取得实效三个方面对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对“河长清河行动”作了重点安排,书记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清河行动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列出时间表,绘好路线图,明确责任,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将“清河行动”与脱贫攻坚和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2018年3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同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清河行动”持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