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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2条政策措施

来源:魅力石屏 发布日期:2020-03-02 浏览次数:

 

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12 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县属 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屏单位:

  现将《石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12 条政 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石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2 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 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 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持经济社会平稳 健康发展的各项新政策新措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 指导、分区施策,外防输入、内强防控、复工复产、脱贫小 康,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按照科学防 控、精准施策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全面贯彻 “以县域为单元”要求,以县级为龙头,乡镇为枢纽,村社 为网底,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分 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紧盯重点人群,把管控真正下 沉到社区、村寨、单位等末端位置。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 统筹抓好群众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不搞简单化 一关了之、一停了之。

  (二)加大援企稳岗就业和保供稳价。加大对受疫情影 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中小 微企业信贷支持,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 2019 年同期。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有困难的 企业,向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 险费至疫情结束,待疫情结束后 3 个月内进行补缴。对符合 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缴费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 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给予稳岗返还。统筹做好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认真 执行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对毕业 3 年内(含毕 业学年)在县内创业的大学生,按规定严格审核后,给予最 高不超过 3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生态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增加就业困难人员收入。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全面提 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千方 百计扩大用工需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600 人次,城 镇新增就业 1500 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县 财政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500 万元,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在申 请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抓好“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 发放工作,确保发放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严肃查处借疫情防 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 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协调服务保障 力度,保障交通畅通,全面复工复产。

  (三)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认真贯彻 落实国家和省州减税降费及降低实体企业成本相关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复产扩能。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能在征期内按 时申报纳税缴费的纳税人、缴费人,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准予 延期征收。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模式,通过电子税务 局、一部手机办税费等平台方便纳税人网上办税、居家办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 场化交易用户,2020 年 2—3 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 90% 结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 用电成本。2020 年,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 5%—12%范 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 4 月底前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抓实“六稳”工作。按照稳就业、稳金融、 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要求,强化大抓 产业、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开放、大抓电商、大抓招 商“六个大抓”工作,千方百计盘活税源、千方百计盘活资 产、千方百计盘活土地、千方百计盘活实体,培育壮大经济 增长新动能。加大企业调度服务工作,领导挂钩协助重点企 业解决融资、电力、供水、运输等问题,为企业顺利复工复 产排忧解难。对全年市场销售良好,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 10% 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在 2019 年基础上,产值每增加 1000 万元给予 2 万元奖励。加大规上企业培育力度,在法定统计 口径下做到应统尽统。县财政安排资金 300 万元,对当年新 纳规企业和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且缴纳税收收入达 到 1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批零住 餐规上企业和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企业,批发、零售业给予 每户 5 万元奖励,住宿、餐饮和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业给予 每户 4 万元奖励。对首次升规纳入统计的上述企业,给予每 户 3 万元奖励。设立 1000 万元重点领域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提升企业贷款能力。

  (五)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和招商引资。坚持把扩大有效 投资作为对冲疫情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一招。围 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2%目标,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建立投资项目储备库,夯实项目 支撑,形成有效投资接续。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投 资力度,鼓励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县财政安排 200 万元招 商引资工作经费,以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为招商重 点,瞄准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销售等知名品牌企 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强化点对点招商、精准招商,以石屏 豆腐产业三年倍增计划为抓手,抓好石屏豆腐产业招商引资 工作,组建专人专班跟踪落实重大项目,持续强化与华能集 团、华润集团、牧原集团、重庆渝教科贸集团、地利集团等 重点企业的洽谈对接,力促风电、生猪养殖、石屏豆腐精深 加工、现代农业物流产业园等项目签约落地。对落地企业给 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财政先期统筹安排 1000 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通过前期工作策划、挖掘、储备一  批重大建设项目。强化县级领导挂包督导重点项目工作机制, 全力推动发白冲山风电、红牛商场棚户区、石屏豆腐创意园 等项目尽快复工建设,力争石屏大型灌区、豆腐小镇、县城 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峨山至石屏至红 河高速公路、石屏(宝秀)至新平(大开门)高速公路等项 目前期工作。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后续实施工作,力争 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

  三、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全力打造“百万亩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全 力实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振兴计划,推进宝秀现代农业产业 园、坝心万亩高效早熟杨梅示范园、大桥万亩火龙果特色产 业园等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异龙湖南岸万亩绿 色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北部山区十万亩白萝卜生产加工基 地、南部山区万亩冷凉蔬菜生产加工基地、坝心猕猴桃品种 选育基地等一批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力争年内新增“三品一 标”认证产品 10 个,有机、绿色食品认证面积 1 万亩,培育 省州级农业龙头企业 5 家。绿色食品新认证每个产品补助 2 万元,成功保持认证补助 1 万元。有机食品新认证每个补助 3 万元,成功保持认证补助 1 万元,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 登记保护产品每个奖励 5 万元。

  (八)全力建成“全国重要的豆制品生产研发和深加工 中心”。紧紧围绕“小豆腐、大产业”一县一业发展目标, 县财政安排资金 3000 万元,全力实施“3163”石屏豆腐产业 三年倍增计划。主动承接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和中国(云 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力争年内培育规模以上石屏 豆腐加工企业 22 家,实现豆制品产值 40 亿元。全力激发园 区企业稳产扩能增效,鼓励自主研发新产品,每个新产品投 入市场一年内销售额达 1000 万元以上,由县政府奖励 10 万 元。经认定为自主研发新产品的企业,将自主研发的新产品 在石屏豆腐生产企业中推广生产和销售,单个产品产值达 5000 万元以上,由县政府奖励 10 万元。积极鼓励商贸流通 企业拓展石屏豆腐销售渠道。在一年内石屏豆腐销售额达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县政府奖励 10 万元。在省内外建 设一批石屏豆腐销售中心和石屏豆腐品牌形象店,促进豆腐 销售,扩大石屏豆腐影响力,着力把石屏豆腐产业打造成为 全州“六个大抓”综合示范项目。

  (九)全力打造“古韵新城、水墨石屏”旅游文化品牌。深挖“千年石屏城、百年豆腐香、大美异龙湖”三张名片品 牌内涵,着力打造博旅融合、文旅融合、体旅融合和康养旅 居融合产品,加快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古城旅游基 础设施、米轨旅游观光列车、非遗传承中心和绿皮火车酒店 等建设,推动“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无理由退货”的旅游 革命“三部曲”和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创建。年内县内收费 景点对全国医务人员一律免门票,为医务工作者团体参观游 览提供免费导游讲解服务。对年内成功创建国家 4A 级以上 旅游景区、五星级旅游民宿、五星级旅游营地的企业给予适 当资金补助,促进旅游业迅速回暖。

  四、加大民生补短板力度 (十)全面推进健康石屏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加快县 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综合监管制度,推 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 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传染病医院 (科)、紧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县第二人民医院 和县体育中心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科室和县疾控中 心建设,强化对疾病预防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

  (十一)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深入开展“大清 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按照“收好东西、扫好地” 要求,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拆临拆危” 整县攻坚行动,对农村无序建设、私搭乱盖、有碍观瞻的建构 筑物进行拆除。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生活垃 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改造 6276 座无害化卫生户厕,确保行政村所在地至少有 1 座水冲公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环卫保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 保 2020 年全县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 1 档标准。

  (十二)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预算 内资金及新增专项债券。优化项目服务,加大“一部手机办 事通”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指尖办”。强化项目审批,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建设远程审批服务,大力简化企业投资 项目审批程序,确保投资项目立项、工程报建、水电气接入 等服务不断档、高效率。强化项目用地,开通重点项目用地 审批“绿色通道”,落实重点领域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多 渠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按照“提 前介入,跟踪服务”的原则,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 作,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 色审批通道。将重大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施工物 资供应、交通运输协调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创造条件加快重 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力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文件中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和省州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本意见发布后,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 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