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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两强两重”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来源:石屏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

  近年来,石屏县始终把河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石屏的核心任务,通过强化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开展清河行动、压实管护责任等措施,全面治理和管护河湖库渠,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

  一是建立机制“重落实”。在各乡镇设置河长办,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县级联系部门均成立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同时,建立两级督查、四级河(湖)长治理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配齐河(湖)长,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理顺工作机制。截至今年4月底,全县设置河(湖)长1018名,其中,县级河长22个,乡镇级河长231个,村级河长765个。实现全县31条河流、62座水库、301条渠道、560个坝塘河(湖)长管护全覆盖。聘请87名保洁员和58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河(湖)日常清理保洁和监督管理工作,群众参与度不断提升。

  二是构建体系“强支撑”。完成县、乡河湖库渠“一河(湖)一策”编制,完成县级河(湖)长制名录河湖库渠建档工作,建成河(湖)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整合监测体系,加密监测断面,布设行政断面监测点实现水质监测正常。规范设置县、乡两级河长公示牌,细化管理台账,及时公示更新相关信息。截至今年4月底,完成县级22件、乡镇和村级143件河(河段)湖库渠“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完善县级22件、建立乡镇和村级143件河湖库渠“一河(湖)一档”台账。安装公示牌143块。

  三是压实责任“重实效”。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签发总河长令、县级河长令,压实河(湖)长责任,形成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督察长通过不定期深入实地踏勘、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促进问题的发现和整改。2019年,三级河(湖)长累计使用手机APP巡河(湖)2197次,其中,县级218次、乡镇级913次、村级1066次。巡河进入常态化。

  四是整治行动“强修复”。扎实开展“清四乱”“美丽河湖”、排污口清理整治、水源地综合保护等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河湖库渠环境,河湖水域环境整体面貌显著改善,河岸生态环境不断修复。2019年,投入资金90余万元,清理河渠60余公里,清除垃圾和淤泥20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