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中,石屏县采取“六个同步”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基层党建和民族团结创建同步。通过“党建+民族团结”模式,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党建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同步推进、共同增强”,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打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创建同步。通过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从而激发少数民族群众奋力脱贫致富,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是改造人居环境和民族团结创建同步。通过人居环境的改造提升,不断提高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自觉性,促进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识。
四是乡风文明和民族团结创建同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强化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淳朴民风,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为创建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是历史传承和民族团结创建同步。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把历史悠久的花腰彝文化通过现代的科技和手段积极传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促进民族大团结,实现各民族大融合和交往交流交融。
六是群团建设和民族团结创建同步。以群团建设充分带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和排忧解难,逐步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不断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