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水务局着眼源头治理,紧紧围绕全县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水利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减少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腐败,取得了较好成效。
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列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职工大会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全过程。开展日常党风廉政教育、举办专题廉政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通报有关典型案件等形式,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着力从源头上预防水利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引导广大干部防微杜渐、廉洁自律。
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反映、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和试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集体会审和票决制。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权力的使用。通过积极探索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新机制,制定了《重大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对资金调度使用情况的监督,5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资金使用由分管领导审批,50万元至200万元项目投资资金使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2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资金使用提请党组会研究决定,从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全覆盖,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水行政审批、资金计划下达、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三公”经费控制的全过程,重点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做到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筑牢党风廉政防护墙。今年来,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查找了风险点64个,其中内部机构点20个(高风险1个、中风险13个),个人44项(高风险5个、中风险16个、低风险23个),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切实纠正和防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严肃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查早查小、以惩促治,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实行“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司法处理等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处在工程招投标、基建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