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国税局不折不扣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旨在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以税收的“减法”换取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加法”。2016年前三季度,我局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累计734户,减免企业所得税累计16.87万元,政策享受面始终保持在100%。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力求“应知尽知”。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纳税服务QQ群、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和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力求使所有的纳税人都学懂政策、会操作、能申报。
二是加强审核管理,力求“应享尽享”。充分利用所得税管理系统和金三系统实时监控申报数据,对疑似小型微利企业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深入调查核实,及时了解情况,对纳税人及时宣传政策,辅导更正申报,确保充分享受优惠,保证了100%的政策享受面。建立小型微利企业管理台账,全面掌握我局享受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户数、所属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减免额度等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数据,完善管理措施。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力求“应简尽简”。以纳税人为主体,将政策解读放在首位,在办税服务厅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宣传及服务力度,耐心解答纳税人咨询,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进行专人辅导。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简化办税流程,精简报送资料,明确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再需要到国税机关办理优惠备案手续,为其享受税收优惠创造最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