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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小额创业贷款”信息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31 浏览次数:
大学生“小额创业贷款”信息
石屏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现有大学生“小额创业贷款”名额2名,请有需求并符合条件者来咨询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近三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贷款额度:男不超过10万元,女不超过8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信用社根据行业管理规定及创业人员还贷能力、经营状况、资产、征信及经营规模确定。
三、每个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贷款,享受贷款贴息时间不超两年。
四、申贷人经营地点必须在石屏辖区内。
五、申请人员须提供担保人员,担保人员必须为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的人员或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医疗系统、石油公司等效益较好的企业在编正式职工,必须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职人员,在征信报告上无不良记录或大额负债。要提供担保人的资产证明材料,一个担保人只能一个申请人。
六、申请人须提供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1.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教育系统群文件有)。2.创业计划书(教育系统群文件有)。3.身份证(复印件);4.毕业证书(复印件);5.经营场所承包合同书(有则提供,复印件);6.营执照(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办理时间:2017年4月1日开始,办完为止。
咨询地点:石屏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电话:4845762
石屏县教育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