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03人,实际出席代表195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张鹏程、王虎、李宏、何德林、刘海燕、胡连平、李红超、朱维忠、孙俊聪、何云忠、李清、李勇、卫星舟、丁杰、张继波。刘海燕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现场
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职能定位,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动石屏绿色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共筹备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1次,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15次,代表视察3次,工作评议2次,工作测评2次。
报告提出: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3”工作思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县人民法院院长徐进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指出:2023年,石屏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石屏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案件2641件,结案2596件,案件结收比100.62%,综合结案率98.30%,新收案件数、结案率同比分别上升12.91%、0.82%。案件平均结案时间38.58天,同比减少2.3天。
报告提出:2024年,石屏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3”工作思路,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石屏新篇章。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志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指出:2023年,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各项检察工作稳进发展。
报告提出:202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州、县实施意见,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书面审查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六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了选举办法(草案);表决了县第十七届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和县第十七届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