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至15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成武为组长的州人大常委会评估组到石屏县开展《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评估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副州长李国民,县委书记张鹏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越松等州县领导参加立法评估工作。

在座谈会上,县委书记张鹏程全面汇报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施行情况,参会领导分别从条例的政治性、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开展评估,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就今后工作,李成武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贯穿到异龙湖保护治理上来,以异龙湖保护治理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振信心、凝聚力量,坚决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和“退、减、调、治、管”要求,以问题、结果为导向,全面普查、全面监测、全面研究,采取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的举措,在保护治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建立高效科学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工作,逐条对《条例》的条款是否与上位法相冲突、是否符合省委巡视组对红河州开展高原湖泊(异龙湖)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梳理,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要按照法律法规类、政策文件类、上级相关精神要求类系统梳理把握异龙湖保护治理相关政策及有关工作要求,在完成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管控措施,修订完善《条例》,增强操作性。要探索适合异龙湖保护治理综合执法的机制体制,建立完善流域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强化依法监管。要加大《条例》及《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管湖、科学治湖的良好氛围,使依法保护的责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凝聚各方力量参与美丽湖泊建设。

评估组在石屏期间,还前往坝心镇龙井村、牛古村就生态搬迁工作及拆临拆违工作、村庄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异龙湖周边乡镇、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代表进行了座谈。